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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遺產處理及信託

本部門的工作主要分為非爭訟性事務及爭訟性事務。

非爭訟性的事務包括在客戶計劃運用和分配個人與家族資產方面提供意見及協助。我們提供的服務力求確保客戶的資產受到最佳保障,並按他們的意願有效運用,妥善照顧資產承受人的福祉。我們提供的服務包括

  • 就繼承、破產和家事法律及程序提供意見;
  • 草擬遺囑及遺囑信託;
  • 草擬信託契據及相關文件(例如意願書和轉讓契據);
  • 協助成立各種不同目的的信託,例如資產保護、承傳規劃、慈善、宗教及殘疾保障等;
  • 申請遺產管理書、遺囑認證書或申請為境外遺產承辦書重新蓋章,並處理其後的資產分配。

爭訟性事務方面,我們能為客戶處理的事宜如下:

  • 按照《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替依靠死者供養的人士、子女及遺孀申請使用有關遺產或進行相關的辯護;
  • 就遺囑的效力或解釋提出訴訟或辯護;
  • 就非婚生子女、妾侍及未婚伴侶的遺產繼承權提出訴訟或辯護;
  • 就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或受託人不恰當地處理遺產或信託提出訴訟或辯護。

如閣下希望進一步了解本所的遺囑、遺產處理及信託業務或我們可如何為閣下的業務提供協助,歡迎致電 (852) 2810 1212或電郵至probate@onc.hk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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