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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訟性的監管事宜

我們明白當客戶或其業務受到調查時所面對的困難。我們能夠協助客戶應對監管機構進行的調查,包括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廉政公署、香港聯合交易所及香港警務處。我們亦會在執法部門的會面和突擊搜查中陪同客戶,協助客戶做好準備,確保客戶的權益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獲得保障。

  • 打擊洗錢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非常重視金融制度的健全,因此政府依循國際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的標準,以阻嚇及偵測不法資金的進出。香港設有多項法例,以配合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制度。我們的訴訟及調解爭議部門與公司及商業部門緊密合作,為客戶提供以下服務:

      • 就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海關等指定部門進行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調查、查問、會面、索取文件及突擊搜查,代表客戶行事及為客戶提供意見。
      • 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的相關法例下的潛在法律責任及義務為客戶提供意見;該等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405章《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37章《聯合國制裁條例》、第526章《大規模毀滅武器(提供服務的管制)條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以及第629章《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
      • 就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涉嫌洗錢活動的法定責任為客戶提供意見。
  • 內幕交易

內幕交易的法律定義相當複雜,但概括而言,若任何人在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時掌握內幕消息,或關于該上市公司而不爲一般公衆所知、但假如爲公衆所知將影響該公司股價的消息,即構成內幕交易。由于違反內幕交易規定可導致嚴重的民事及刑事後果,一旦被指進行了內幕交易,就必須非常謹慎處理。我們的訴訟及調解爭議部門與公司及商業部門緊密合作,爲客戶提供以下服務:

      • 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調查及會面爲客戶提供意見;
      • 協助客戶處理搜查令;
      • 協助客戶處理關于法律專業保密權的事宜;
      • 在證監會提出的民事及刑事程序中爲客戶提供意見及代表客戶行事;及
      • 在證監會提出的紀律程序中爲證監會持牌人提供意見及代表他們行事。 
  • 防止賄賂及貪污

任何人若濫用其權力令他人受損以換取個人利益,即屬貪污。貪污會損害社會公平和法治,甚至可能令性命及財產受到威脅。我們的訴訟及調解爭議部門與公司及商業部門緊密合作,為客戶提供以下服務:

      • 就廉政公署的調查、潛在刑事責任及刑事檢控為客戶提供意見及代表客戶行事
      • 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相關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下的潛在法律責任及義務,為客戶提供意見;
      • 就防止賄賂及貪污的最佳實務守則為公司及個人提供意見;及
      • 就制定防止賄賂及貪污的政策及程序為客戶提供意見。
  • 適當人選及市場失當行為調查

在香港,不同的監管及執法部門具有不同的權力,能進行調查及會面,包括進行突擊搜查。在突擊搜查客戶的辦事處時,有關部門必須妥當行使其權力。我們能協助客戶應對任何不利的突發市場行為事件及執法行動。我們的訴訟及調解爭議團隊成員曾於監管機構或國際金融機構擔任法律顧問。此外,我們亦有先進的文件處理軟件,能夠迅速搜尋和分析一切所需文件和關鍵資料。企業或個人一旦受到監管機構調查,便可能聲譽大受打擊;我們的團隊對於處理這類敏感情況具有豐富經驗,能為客戶提供意見:  

      • 為被指涉及市場失當行為及企業管治問題而受到香港聯合交易所及/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調查的個人客戶提供意見;
      • 為銀行及金融機構就監管機構的調查提供意見;
      • 為被指在首次公開發售提供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而受到調查的客戶提供意見;
      • 出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會面;及
      • 代表客戶向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陳詞。

如閣下希望進一步了解本所的金融及證券規管業務或我們可如何為閣下的業務提供協助,歡迎致電 (852) 2810 1212或電郵至 regcom@onc.hk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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