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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

处理及促成以房地产作担保的贷款交易,包括银团贷款、楼宇及建筑贷款、债权证、押记等。本所提供的服务包括:

  • 就贷款计划及融资结构提供法律意见;
  • 草拟、修改及磋商贷款文件(包括贷款/融资协议、债权证及楼宇按揭、股份押记、租金及销售收益转让契、存款押记、按揭转让、转按、担保书等),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 草拟及完成抵押文件的责任免除书及责任解除书。 

ONC 柯伍陈律师事务所的房地产及银行业务律师代表银行机构、上市公司、地产发展商、持牌放债人以贷款人及/或借款人身分行事。

我们的律师曾处理多宗大型交易,其中包括:

  • 一家香港银行向一家地产发展商授予不超过港币1.95亿元的建筑贷款,用作发展香港西环一幢商业大厦;
  • 一家内地银行作为安排行,为一家内地银行的联系公司(该银行在香港中环总行的联合发展商)安排港币15.3亿元的银团建筑贷款;
  • 一家内地控股的上市公司以位于香港中环及尖沙咀的两幢商业大厦作抵押,获银团授予不超过港币50亿元的银团定期放款;
  • 一家香港银行以10,000项物业的再按揭,获一家内地银行授予不超过港币100亿元的备用信贷融资;
  • 一家香港银行向一家地产发展商授予不超过港币1亿元的楼宇贷款融资,用于香港赤柱一个别墅发展项目;
  • 一家内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香港联属公司根据一项物业再按揭计划,向一家香港持牌放债人公司授予港币1亿元的循环贷款额度;
  • 一家内地银行以65项香港物业作抵押,向一家关联公司提供港币27亿元的定期放款融资;
  • 一家美国银行向一家与英国有关联的香港银行转让及出让所有贷款及按揭债务,作为其银行重组计划的一部分;
  • 一家新加坡资金、香港注册的持牌放债人公司向多名个人及公司物业拥有人授予按揭贷款,最终用作进行资产证券化;
  • 一家香港大型银行以一项湾仔商业发展项目抵押,安排及授予银团贷款融资;
  • 一家澳门银行以专项公司的股权及专项公司持有的商业物业抵押,向投资者提供港币8.96亿元的并购贷款。

如阁下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所的房地产业务或我们可如何为阁下的业务提供协助,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 realestate@onc.hk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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