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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亡及医疗疏忽

受伤包括身体上的受伤和心理上的创伤。无论是道路交通意外、在地盘及其他工业场所的工业意外、在工作场所的意外、电梯及扶手电梯意外、滑倒、袭击或被动物咬伤等各种意外,本所均可就客户的身体及心理创伤为客户提供意见及追讨赔偿。我们曾代表未成年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及意外引致全身或半身不遂的受害人追讨赔偿,亦曾为不少病人及医疗人员就医疗疏忽索偿提供意见。

我们提供的服务包括:

  • 就客户在普通法的人身伤亡索偿下的权利及责任为客户提供意见;
  • 协助客户探讨和解方案;
  • 就法律援助申请提供意见及协助;
  • 代表客户出庭应讯,追讨普通法的人身伤亡索偿或进行抗辩;及
  • 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申请。

如阁下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所的保险及人身伤亡业务或我们可如何为阁下的业务提供协助,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  insurance_pi@onc.hk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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