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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及网域名称

由于域名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不少公司会发现自己的商标一早已被他人注册为域名。这种将其他公司的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通常被称为「抢注域名」,此种抢注行为目的往往是企图透过以高价方式向商标所有权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抢注的域名,企图从该公司的商誉中获利。公司的商标亦可能会被竞争对手注册为域名,以图扰乱该公司的业务。不论其商标是否已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注册,香港为商标拥有人提供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均可保护商标拥有人的权利,防止域名抢注者的恶意注册。


本所提供多项主动支援服务,协助客户保护商标,以免被滥用为域名,令公众混淆以及扰乱市场秩序。我们能协助客户处理多项事宜,包括:监察平台域名的可利用性、申请及注册域名、就网络游戏和多媒体条例提供法律意见以及个人资料保护等等。


我们曾处理的个案包括:

  • 协助一家大型银行取得网域名称注册;
  • 为一家大型服装公司提起仲裁程序以取回域名;
  • 为一家著名化妆品公司草拟域名转让协议;
  • 为一家全球领先的游戏平台就有关网上串流和个人资料保护的条例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大型的物业基金就其使用社交媒体、宣传及开发网上和手机应用程式提供法律意见。

如阁下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所的知识产权业务或我们可如何为阁下的业务提供协助,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ip@onc.hk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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