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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

我们经常在个人破产案件中代表破产受托人、债权人及债务人行事。

我们为破产受托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他们履行责任。我们亦能就破产程序及债务重组方案为债权人及债务人提供法律意见。

我们在个人破产方面提供的服务包括:

  • 为债权人就其对债务人提出的申索提供法律意见;
  • 提出债务人破产呈请;
  • 代表破产受托人在追讨资产、申请宣布产权处置无效的调查及诉讼中行事;
  • 为破产受托人提供法律意见,以申请收入付款令及申索事后取得的财产;
  • 代表债务人提出撤销法定要求偿债书及破产呈请;及
  • 就废止破产令为债务人提供法律意见。 

如阁下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所的清盘及重组业务或我们可如何为阁下的业务提供协助,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insolvency@onc.hk 查询。


请参阅「法律专栏」内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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