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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行政人员

对于企业来说,雇用高层和高级行政人员往往附带各种福利、复杂的花红安排及奖励计划,是一件相当繁复的事情。劳资双方在磋商雇佣合约时应格外留神,尤其注意与高级行政人员有关的法律事宜,例如花红、购股权计划、终止雇佣关系的通知期、离职前休假、保密协议及限制性契诺。

此外,鉴于高级行政人员的职权及职责,以及他们接触到雇主的商业秘密或高度机密资料,雇主在处理高级行政人员离职时亦可能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对于雇主而言,必须确保于雇佣合约订立时已拟订妥善的强制性契约,从而避免任何因高级行政人员离职而对其日常业务运作、利益及商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且管控该等影响。离职雇员则应仔细审阅其雇佣合约,以避免违反其任何合约或其他责任,从而确保顺利转投新的雇主。

我们就雇佣法律的各个范畴提供法律意见,尤其重视影响高层、高级行政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事宜。我们的客户包括各行各业的本地及跨国公司以及雇员,就高级行政人员事宜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本所提供的雇佣法律服务广泛,包括雇佣尽职调查、就地位敏感的高层行政人员离职、高级雇员集体跳槽及违反合约和受信责任提供法律意见、处理歧视申索,以及就集团重组及工作场所重整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策略性意见。凭借丰富的经验,我们能够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处理双方的协商。我们透过协商、调解、仲裁或(如必要)法律诉讼来防止及有效解决雇佣纠纷。

我们的团队提供以下服务:

  • 就雇用及终止雇用专业机构的执行或非执行董事、高级行政人员及成员提供法律意见;
  • 磋商及草拟高级行政人员的雇佣合约;
  • 就雇员福利及奖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
  • 就有关购股权计划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就纪律及申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草拟及制订雇佣关系终止后适用的遣散待遇或和解协议;
  • 与高级人力资源总监及公司律师进行协商;
  • 就禁止招揽客户、禁止竞争及禁止买卖条款等离职后限制提供法律意见;
  • 就保密事宜及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意见;及
  • 就借调往来香港办事处的雇员、工作签证及税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我们的律师在此范畴曾经处理的案件包括:

  • 为客户就其一名已加盟竞争对手的前高级雇员违反保密责任、合约责任、受信责任、忠诚责任及侵犯客户对其资料的专有权利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最终协助客户迅速解决事件;
  • 为客户就其以不诚实及违反信托为由即时解雇一名雇员提供法律意见。该前雇员扬言入禀劳资审裁处控告客户不当解雇。本所最终协助客户在无需向该前雇员作出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迅速解决事件;及
  • 为客户就解雇一名曾威胁控告客户无理解雇、违反其雇佣合约的真诚及理性隐含条款和歧视(包括残疾歧视、性别及/或婚姻状况歧视和家庭岗位歧视)的高级行政人员提供法律意见。 

如阁下希望就高级行政人员事宜征询法律意见,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employment@onc.hk联络我们。

请参阅「法律专栏」内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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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根据香港法例或普通法,董事均对公司负有多项受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为公司的最大利益真诚行事的责任; 不把业务机会转交另一人士/公司的责任;及 避免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的责任。 最近在South China Media Ltd v Kwok Yee Ning [2018] HKDC 194一案中,区域法院重申受信责任不只适用于董事,并裁定一名行为不当的高级雇员须就违反受信责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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