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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纠纷及诉讼

任何工作场所均可能发生纠纷,而涉事者可以是业务伙伴、董事、雇主及雇员/前雇员。要解决劳资纠纷,不一定需要剑拔弩张、花费高昂费用及牵涉繁复程序。很多时候,只要聘用熟识有关行业及具备所需专业知识的律师,便可协助阁下选择最有效的争议调解方案,迅速地以相宜的费用解决纠纷。

我们采取务实和从商业角度出发的方式协助阁下处理各类雇佣纠纷,有效地解决争议及/或提出申诉,应对各种棘手的本地或跨境争讼事宜。我们的雇佣部门律师在诉讼方面经验丰富,可就各类有关违反受信责任、泄露商业机密、强制执行限制性契诺、集体跳槽、花红及利润分配安排、举报违规事宜及涉嫌歧视的争讼性雇佣事宜迅速提供法律意见,并妥善管理案件。除了在法院提出申索以为客户争取应得权益和就琐屑无聊的申索抗辩外,我们也会探索替代的调解争议方案,从而解决争议,并有策略地实现阁下的业务目标。

我们的团队提供以下服务:

  • 在劳资审裁处的申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法律程序和纪律程序中代表客户应诉;
  • 就违反雇佣合约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强制执行保密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就禁止招揽客户、禁止竞争及禁止买卖条款等离职后限制提供法律意见;
  • 申请及反对禁制令;
  • 就雇员被指严重行为失当及有关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否足以构成即时解雇的理由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客户处理他人向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对客户提出的歧视投诉;及
  • 就根据反歧视法例向香港法院提出的申索提供法律意见。

我们的律师在此范畴曾经处理的案件包括:

  • 协助一家非政府机构就其前雇员在劳资审裁处提出极具争讼性的不当解雇申索以及其后在原讼法庭进行的上诉中成功抗辩,并成功向上诉法院申请驳回该前雇员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 为客户就其一名已加盟竞争对手的前高级雇员违反保密责任、合约责任、受信责任、忠诚责任及侵犯客户对其资料的专有权利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最终协助客户迅速解决事件;
  • 为客户就其以不诚实及违反信托为由即时解雇一名雇员提供法律意见。该前雇员扬言入禀劳资审裁处控告客户不当解雇。本所最终协助客户在无需向该前雇员作出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迅速解决事件;及
  • 为客户就解雇一名曾威胁控告客户无理解雇、违反其雇佣合约的真诚及理性隐含条款和歧视(包括残疾歧视、性别及/或婚姻状况歧视和家庭岗位歧视)的高级行政人员提供法律意见。

如阁下希望就雇佣诉讼事宜征询法律意见,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employment@onc.hk联络我们。

请参阅「法律专栏」内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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