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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资金房地产

收购及(视情况而定)其后出售持有房地产的物业投资公司的全部股权。本所提供的服务包括:

  • 就法律及监管制度、收购策略及架构提供法律意见;
  • 草拟、审阅及修改销售协议、股东协议及合资协议,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 就外国法律意见与海外律师联络,及与交易对方磋商各项交易文件;
  • 就贷款结构提供法律意见,及草拟、审阅和评论贷款协议及相关融资及抵押文件;及
  • 审阅业权文件、纠正业权问题及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ONC 柯伍陈律师事务所的房地产及公司业务律师曾代表内地机构投资者、本地地产发展商、机构投资者、海外信托基金及合资企业财团行事。

 

本所曾处理多宗收购项目,其中包括:

尖沙咀一项酒店及商业发展项目,交易作价为港币5.23亿元;

告士打道66号(现称笔克大厦)一项商业物业;

皇后大道中99号一幢商业大厦(现称中环中心)。


如阁下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所的房地产业务或我们可如何为阁下的业务提供协助,欢迎致电 (852) 2810 1212或电邮至 realestate@onc.hk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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