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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就加密資產及穩定幣發表討論文件

2022-01-27

香港金管局就加密資產及穩定幣發表討論文件


簡介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2022112日刊發了《關於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討論文件」),就香港對加密資產(特別是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監管制度收集公眾意見討論文件主要探討金融市場現時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框架是否足夠,並說明金管局對於應如何擴大監管框架的意見。


討論問題

討論文件列出了多項問題,邀請公眾發表意見,亦表明金管局的觀點。主要問題摘要如下。

金管局應否監管與所有種類穩定幣有關的活動?

金管局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金管局應監管與所有種類穩定幣有關的活動,還是應優先監管 用作支付用途從而對貨幣和金融體系構成較高風險的穩定幣。就此而言,金管局建議採用風險為本的處理方式,現階段集中監管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活動,尤期是資產抵押穩定幣而非演算法穩定幣,因為前者在市場上較為普及,而且有潛力發展為獲廣泛採用和接納的支付方式,從而較大機會被納入主流金融體系。不過,金管局強調不排除日後監管其他種類穩定幣的可能性,並為制度加入更大的靈活性,以確保在需要的情況下可輕易調整。

哪些穩定幣活動應納入監管範圍?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金管局應監管哪些活動。參照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指出一系列穩定幣的安排活動以及相關弱點,金管局建議下列活動須申領牌照:

1.         發行、鑄造或銷毀穩定幣;

2.         管理儲備資產以確保穩定幣的價值穩定;

3.         驗證交易及紀錄;

4.         儲存存取穩定幣的私人鑰匙;

5.         配合穩定幣的贖回;

6.         傳送資金;及

7.         執行採用穩定幣的交易。

應注意,以上並非所有擬納入監管範圍的活動,監管範圍日後可能會再擴大。

建議監管制度下誰需要申領牌照?

關於建議監管制度下的發牌規定適用範圍,金管局認為應只准許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金管局發出有關牌照的實體,才可在香港進行上述活動或主動向香港公眾推銷上述活動作為其業務。因此,外國公司如希望進行上述活動,便需要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一間公司,才可向金管局申請牌照;僅在香港設有分行或辦事處並不足夠

穩定幣的風險為本新制度將於何時成立?

在時間表方面,金管局將會考慮就討論文件收到的回應,目標在不遲於2023/2024年度推出新制度。就此而言,金管局表示香港已有多個由不同金融監管機構執行的金融監管制度,因此將與其他持份者、金融監管機構以及相關利益者緊密合作,在發展金管局本身的監管制度時尋找更多合作領域,及避免監管套利。

金管局會否監管無抵押加密資產?

此問題是鑒於無抵押加密資產與主流金融體系的關連日益緊密,對金融穩定構成風險。就此而言,金管局認為有需要持續監察無抵押加密資產構成的各種風險並按需要採取行動。金管局將會就認可機構的業務界面及為客戶提供的加密資產中介服務,向認可機構提供更詳細的監管指引。


總結

由於加密資產與傳統金融體系的關連日益緊密,金管局預料隨著加密資產發展,它將構成更高風險,因此需要適當的監管制度,以保護其使用者及金融體系就討論文件提交回應的截止日期為2022331日,穩定幣市場的參與者或準參與者請積極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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