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制定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路線圖
簡介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自2018年9月發表《綠色金融戰略框架》以來,在推動香港成為區域的綠色金融中心方面一直擔擔重要角色,制定了多項政策、設計監管框架以及成立工作小組,以實現《綠色金融戰略框架》所述的各項目標。於2022年8月2日,證監會發表了《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議程》(「議程」),進一步列出證監會為支持香港的綠色金融發展及綠色轉型而採取的步驟。
焦點範疇
在議程中,證監會列出了以下三大重點範疇:
1.
企業披露;
2.
監察現行措施的實施情況及優化有關措施;及
3.
碳市場的監管框架。
企業披露
證監會緊循國際證監會組織所採取的方針,並就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建議的披露規定如何適用於香港積極進行評估及收集意見。
為制定一套氣候相關披露的全面全球基準性準則,藉以為投資者提供有助決策的資訊,證監會將透過以下方式繼續支持新成立的ISSB的工作以及可持續披露:
1.
繼續與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合作,以具相稱性的方式,逐步落實與全球基準性準則一致的企業匯報要求;
2.
研究如何在香港現有的匯報框架下,採納新的
ISSB 氣候準則徵求意見稿內的規定作為其中一部分;
3.
就 ISSB 氣候準則的適用性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保持溝通和協調,以提升跨境一致性;及
4.
繼續參與國際證監會組織在企業可持續披露方面的工作。
證監會及聯交所將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以研究上市公司就根據
ISSB 氣候準則進行匯報的準備情況和面對的困難,以及考慮為香港建立一個遵照 ISSB 氣候準則的框架,例如如何分階段落實發行人須作出披露的安排和有關的披露內容,以及評估上市發行人的準備情況、能力及對數據的需求和缺口。此外,工作小組亦會考慮若干長遠目標,例如氣候匯報資訊數碼化、技能培訓需求,以及在香港制定鑑證框架。
監察現行措施的實施情況及優化有關措施
證監會在資產管理、ESG基金、分類目錄、教育及培訓以及科技及創新等範疇已採取多項措施。展望將來,證監會將繼續監察有關措施的實施情況,包括:
1.
繼續關注資產管理公司就氣候相關風險作出披露的相關事項,及與業界保持定期溝通,以監察持牌基金經理納入新的氣候相關風險操守及披露規定的進度,及在有需要的時候向基金經理作出釐清及提供指引;
2.
繼續監察ESG基金遵守適用規定的情況,並與持份者保持聯繫,為投資者提供指引,以提高投資者對ESG基金的認識;
3.
繼續監察採用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的進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是指就符合可持續或綠色資格的項目提供系統性分類和定義,可供有關當局和市場參與者在釐定某些活動或產品是否真正可持續或綠色的過程中用作參考。證監會亦會與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督導小組」)合作制定本地綠色分類框架的結構和核心要素,以進行諮詢;
4.
繼續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合作,透過定期發布新消息、宣傳項目、新聞活動、公眾講座及與持份者合作,以支持投資者教育;及
5.
繼續與督導小組成員及其他持份者合作,推動科技發展,以支持本地、區域和國際層面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措施。
碳市場的監管框架
證監會認為中國的碳市場具有龐大的擴展潛力,而香港在為碳市場發展增值方面擔當戰略性角色。碳市場主要分為兩類,即:(i) 自願碳市場,其參與者包括自願減排量的買家,自願購買由避免或移除溫室氣體排放的減排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以中和或抵消買家自身的碳排放;及 (ii) 合規碳市場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一個受規管的碳排放配額交易機制。在這方面,證監會將專注為香港的碳市場機遇制定合適的監管框架,並繼續其於督導小組成立的碳市場專責團隊中的工作,以支持香港發展綠色經濟。
總結
證監會近年提出了更清晰的路線圖,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制定有效的監管框架,並確保綠色金融措施受到妥當監管。可以預期,當局將陸續推出更多全面的政策及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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