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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证、《雇佣条例》的建议修订及在新法例通过前, 雇主可否解雇未接种疫苗并因疫苗通行证安排而无法上班的雇员?

2022-02-28

疫苗通行證、《僱傭條例》的建議修訂及在新法例通過前, 僱主可否解僱未接種疫苗並因疫苗通行證安排而無法上班的僱員?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踏入第三年,而香港亦继续应付自疫症爆发以来最严重的第五波疫情。


疫苗通行证

香港政府由2022224日开始实施「疫苗通行证」。

根据疫苗通行证安排,除获豁免人士外,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街市、美容院、发型屋等大部分处所只限已接种疫苗的人士进入。


《雇佣条例》的建议修订

政府于202228日首次宣布,将会修订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以处理因防疫措施而起的问题。

2022222日,行政长官宣布,政府将于3月实施全民强制检测计划,规定所有市民必须接受三次新型冠状病毒检验。行政长官亦提到,在抗疫过程中,雇佣双方难免发生纠纷,而政府将于短期内修订《雇佣条例》,以实施下列三项措施:

  1. 「病假日」的定义将修订为,如雇员因须接受检疫而无法上班,将被视为放病假,雇主须根据《雇佣条例》支付疾病津贴。
  2. 如雇员因接受强制检疫而无法上班,而雇主因此将雇员解雇,将被视为无理解雇。
  3. 如雇员在没有充分医疗理由下表示不会接种疫苗,并因其工作地点必须出示疫苗通行证而无法上班,雇主在此情况下将雇员解雇并不构成无理解雇。

政府首次宣布上述建议修订后,引起很多疑问。雇佣双方都希望了解,行政长官所指的「检疫」是否只包括强制围封及强制家居检疫?那么由于曾身处确诊个案到访的地点而必须接受强制检测的雇员呢?从外地回港而必须接受强制检疫的雇员呢?上述人士是否也包括在内?还有很多类似的疑问,雇主和雇员都想知道答案。

政府尚未公布建议修例的详情,我们将于详情公布后再作探讨。

现时最多人问的其中一个问题是:雇主可否解雇未接种疫苗并因疫苗通行证安排而无法上班的雇员?


雇主可否解雇因疫苗通行证安排
而无法上班的未接种雇员?

「雇主可否解雇未接种疫苗并因疫苗通行证安排而无法上班的雇员?」这个问题,与我们于20221月份的雇佣法文章〈雇主可以解雇没有接种疫苗的雇员吗?〉息息相关。

虽然政府已宣布,以不遵从疫苗通行证安排为由而解雇雇员将不再被视为无理解雇,但在建议修订未获通过为法例前,这个问题暂时仍然重要,而且仍需看看新法例涵盖的范围。


现行法例:《雇佣条例》下的无理解雇

一般而言,雇主有权根据雇佣合约及《雇佣条例》第6条(以通知终止合约的情况)或第7条(以代通知金终止合约的情况)的规定,以发出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终止雇佣关系。

按连续合约受雇不少于24个月的雇员,如果不是因为《雇佣条例》订明的有效理由而被解雇,则构成无理解雇。换言之,如果有关雇员按连续合约受雇不足2年,便不会涉及无理解雇的问题。《雇佣条例》承认的有效理由包括:

  1. 雇员的行为;
  2. 在履行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资格;
  3. 裁员或其他真正的业务运作需要;
  4. 法例的规定;或
  5. 其他实质理由。

若雇员控告雇主无理解雇,雇主将被推定为有意消除或削减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权利、利益或保障而终止雇佣关系,雇主须证明有有效理由解雇雇员。换言之,雇主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有法定的有效理由。

一般而言,经营「面对客户」业务的雇主(例如航空公司、食肆及酒店)可能较易证明有法定理由,例如「在履行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其他真正的业务运作需要」或「其他实质理由」。


实时解雇?

若雇员在受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雇主可实时解雇雇员而无须发出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1. 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合理的命令;
  2. 行为不当;
  3. 犯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或
  4. 惯常疏忽职责;

或雇主有权根据普通法终止合约而无须给予通知的任何其他理由。

例如,雇主知道一名雇员未接种疫苗,并坚持要求雇员准时上班。雇员由于未接种疫苗,没有疫苗通行证,因此无法上班。在此情况下,雇主可否以雇员「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合理的命令」为理由实时解除雇员?或根据普通法指雇员从根本上违反雇佣合约?尽管答案取决于案情,但雇主应注意,实时解雇是一种严重的纪律行动,不应仓卒作出决定。雇主有责任证明其投诉的行为严重程度足以构成实时解雇的充分理由,而假如雇主未能证明实时解雇属有效,可能会被雇员控告不当解雇。


要点

概括而言,如果雇主有真正的业务运作需要或其他实质原因,要证明有合理理由解雇因疫苗通行证安排而无法上班的未接种员工,并不困难(即雇主有《雇佣条例》下的法定有效理由去解雇)。

虽然政府已宣布将会修订《雇佣条例》,以处理雇佣双方可能就防疫措施发生的纠纷,令基于不遵从疫苗通行证安排的解雇不再被视为无理解雇,但实际的修订范围仍有待分晓。

要判断以雇员未接种疫苗为由解雇雇员是否合法,并无简单直接的通则;这是敏感及具争议性的议题。雇主应注意,未经通知而解雇雇员,或会被有关雇员控告,后果可能十分严重。雇主应避免作出仓卒及欠缺根据的决定。如有疑问,应就有关个案的情况寻求具体法律意见。

笔者将于2022311日(星期五)下午12时在网上举行免费的认可持续专业进修讲座,题目为「第五波疫情:从雇佣法角度看疫苗通行证、封城、强制隔离、检测等事宜」,探讨因第五波疫情产生的各种实际问题,欢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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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内容涉及十分专门和复杂的法律知识及法律程序。本篇文章仅是对有关题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参考,不能构成任何个别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请联络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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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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