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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行雇员被裁定须就其客户违约弥偿雇主

2020-08-31

简介

不少证券交易公司均会与雇员制定佣金分享计划,按雇员介绍给公司的客户及交易金额向雇员支付佣金。然而,雇员应注意这类佣金分享计划可能引起的潜在法律责任。最近在Hao Tian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Ltd v Ng Shui Cheong [2020] HKCFI 1590一案中,一名受雇于昊天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雇主」)的持牌个人(「吴先生」)被裁定须就其介绍的客户的违约行为而向雇主的附属公司昊天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附属公司」)赔偿超过港币440万元。


背景

吴先生在加入雇主前已在证券行业工作超过十年,并为《证券及期货条例》监管下的持牌人。吴先生于20172月受雇为交易副经理,20174月获晋升为业务发展副经理,后来于20185月再获晋升为期货业务副总裁。

201831日,吴先生与附属公司签署一份客户主任协议(「该协议」)。附属公司就是根据该协议对吴先生提出本案的申索。该协议订明附属公司与吴先生之间的佣金安排及条款,其中附属公司同意因应吴先生向其介绍的客户向他支付佣金,而吴先生亦同意就其介绍的客户所欠的债务向附属公司作出担保及弥偿。


事件

在吴先生安排下,伟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伟邦」)同意将其于浩沙国际有限公司(「浩沙」)的股份转移至在附属公司开立的证券交易帐户(「该帐户」)。该帐户的开户文件均由吴先生以客户主任及持牌人士的身分签署及办理。

其后,附属公司向伟邦发放一项保证金融资,同样由吴先生办理。20183月,伟邦根据保证金融资方案从该帐户中提取了港币1,000万元的贷款,并将15,029,032股浩沙股份(「浩沙股份」)存入该帐户作为贷款的抵押。

其后,浩沙股份的市值大跌至低于该帐户的保证金下限。附属公司向伟邦发出多次追邀保证金通知,但伟邦都未有付款。附属公司于是要求伟邦偿还贷款,但同样不获付款。截至2018815日,伟邦结欠的总金额(在扣除出售浩沙股份所得的款项后)为港币4,456,325.73元。

由于伟邦未能付款,附属公司根据吴先生在该协议下作出的担保及弥偿向他追讨欠款。


吴先生的理据及法院的裁决

吴先生争辩指他无须根据该协议负责向附属公司支付伟邦的欠款,因为 (1) 该协议是一份不合情理的合约,及 (2) 他在签署该协议时受到不当影响,但上述两项理据均不获法院接纳。

理据一:该协议乃不合情理合约

吴先生声称由于他是雇员,感到有需要取得更多生意以取悦上司的压力,因而觉得必须签署该协议。他亦声称过程中没有人提醒他可能须就客户帐户的保证金融资所涉及的风险及巨大金额而负责,以及他倚赖了附属公司的评估来判断伟邦交易的风险。此外,他也声称没有机会亦没有获提醒应就签署该协议而征询独立法律意见。

虽然不合情理交易并无统一原则或明确规定,但根据普通法,一份合约应否被视为不合情理合约一般会考虑以下三点:

  1. 被利用者是否处于任何不利位置,例如年龄、贫穷、无知、缺乏协助、无法判断何谓其最佳利益等,以致利用者有机会不合情理地占他便宜;
  2. 交易条款是否属欺压性;及
  3. 利用者的行为是否不道德。

考虑到吴先生是一名持牌人士,并已在证券行业拥有十年以上的资历,加上他在签署该协议之前已与雇主的集团公司签署另外三份相类似的协议,法院认为吴先生声称自己处于特别或严重不利位置的说法不能令人置信。同时,法院亦澄清,雇佣关系本身并不构成「特别不利」的关系。

理据二:吴先生受到不当影响

根据普通法,不当影响可分为以下三类:

  1. 实际不当影响;
  2. 在某些特定类别的关系中的推定不当影响;及
  3. 在投诉者与犯过者的实际信任及信赖关系中的推定不当影响。

由于吴先生声称自己受到上述第三类的不当影响,他须证明 (i) 信任及信赖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处于能支配他的位置,及 (ii) 除上述元素外,他们的雇佣关系不能解释为何会签署该协议。

在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后,法院裁定雇佣关系本身并不构成信任和信赖关系。附属公司和吴先生之间的关系可以合理地解释为何双方会签署该协议,尤其是考虑到吴先生早前已签署过另外三份类似协议。因此,法院认为吴先生未能证明他受到不当影响,故不能以此为抗辩理由。


总结及要点

法院重申,对于已成年且具备正常理解能力的订约方,除非有合法的法律理据使法院不必理会双方的表面同意,或有他人不合情理地倚赖有关协议而构成衡平法济助的充分理由,否则订约各方必须受到其签署的协议约束;这是众所周知的法律原则。

在本案中,法院裁定由于吴先生已同意就客户违约向附属公司作出担保及弥偿,所以应按该协议向附属公司支付伟邦结欠的金额,。由此可见,如雇主要求雇员签署任何协议,雇员应仔细留意及充分理解协议的条款及细则。如有疑问,雇员应在与雇主签订任何协议前征询独立法律意见,以了解法律影响及潜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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