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人偽稱我侵犯了他的知識產權,我該怎麼辦?
簡介
專利、商標及外觀設計權等,都是為經濟增長鋪路的重要知識產權。幾乎所有國家及司法管轄區均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從而確保創意受到重視及獲得回報。
然而,知識產權有時會被濫用來扼殺創意及打擊競爭對手。由於知識產權訴訟通常需要大量金錢及時間(特別是在發達地區),即使只是有人威脅提起侵犯知識產權訴訟,已可能對業務造成嚴重損害。雖然知識產權擁有人及其他在知識產權中擁有權益的人士的權利應當受到保護,但仍有需要制止毫無理據的知識產權申索。
甚麼是無理威脅訴訟?
在香港,因受到毫無理據的版權、專利、註冊外觀設計及/或商標侵權訴訟的威脅而感到受屈的人,有權以防禦性的訴訟因由對作出該等威脅的人提出申索。以無理威脅作為訴訟因由是指,任何人在並無發生侵權或聲稱遭侵犯的權利乃屬無效的情況下威脅提出侵權訴訟,即屬毫無理據或缺乏充分理據。因該威脅而遭受或很可能遭受並非微不足道的損害的受屈人士,可向法院申請補救方法,包括宣告該威脅缺乏充分理據、就該威脅所致任何損害追討損害賠償以及頒布禁制令停止威脅。
案例說明
International Jingjin Medical Institute Ltd v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hinese Jingjinke Professionalism Ltd [2013] 1 HKLRD 370一案說明了如何以無理威脅作為訴訟因由。此案的被告人擁有兩個註冊商標,商標中含有「經筋治療師」及「經筋理療師」兩個詞語。原告人開辦可取得「經筋治療師」稱銜(「該稱銜」)的培訓課程,並在其網站使用該稱銜。被告人發出兩封信件,就原告人使用該稱銜一事威脅控告原告人侵犯其權利。被告人稱,由於「經筋治療師」及「經筋理療師」兩個詞語是其註冊商標的顯著部分,根據《商標條例》(香港法例第559章)屬文字標記,因此其擁有該稱銜的獨有權。原告人則指被告人的威脅毫無理據,並尋求無理威脅訴訟下的濟助。
法院裁定,上述兩個詞語不可根據《商標條例》註冊為商標,理由是它們屬描述性質,它們僅描述治療師提供的治療的種類及性質,沒有任何顯著特性。因此,被告人並不因註冊了兩個商標而獲授予該稱銜的獨有權。
法院其後發出禁制令禁止被告人繼續威脅,並就被告人無理威脅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展開研訊。被告人亦被命令支付原告人的法律費用。
無理威脅訴訟的限制
儘管如上述International Jingjin一案所示,無理威脅訴訟對於受屈人士來說是很重要的訴訟因由,但在香港,無理威脅訴訟在某些情況下是法例禁止的。
任何人如就使用商標於貨品或其包裝或使用商標提供服務受到侵權威脅,是不能提起無理威脅訴訟的。此外,如註冊商標擁有人或有權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特許持有人作出威脅,而該擁有人或特許持有人在首次作出威脅後28日內針對被威脅人展開商標侵權訴訟,並勤勉地進行訴訟程序,此情況下亦不得提起無理威脅訴訟。
此外,就專利侵權(被指製作產品投放市場或使用工序)或註冊外觀設計侵權(被指製作物品以供出售或出租或進口任何物品)而提起的訴訟威脅,亦不構成無理威脅訴訟的基礎。
近期發展:《知識財產(欠充分理據的威脅)法案》
最近,英國下議院已通過《知識財產(欠充分理據的威脅)法案》(「該法案」),現正等候英女皇御准。
該法案旨在取得適當平衡,一方面讓權利持有人保護其知識產權,另一方面亦防止濫用威脅來扭曲競爭或扼殺創新。新法例實施後將統一專利、商標及外觀設計權的無理威脅條文,使這範疇的法律簡化一致。該法案還將實行一個由兩部分組成的標準測試,用以確定某通訊是否構成「威脅」,以及制定以「許可通訊」為抗辯理由。
第一部分的測試是一個合理的人在接收者的處境應會從通訊中了解到知識產權的存在。第二部分是一個人打算針對另一人在英國作出(或假如作出則會在英國作出)的侵犯該知識產權行為提起訴訟(不論是否在英國或其他地方的法院提起)。
「許可通訊」是指為許可目的而作出的含有與威脅相關資料的任何通訊,而且所有與威脅相關的資料均為達成該目的的必需資料,而發出通訊的人合理地相信所有與威脅相關的資料均屬真實。雖然該法案明確列出三個許可目的及三個非許可目的,但亦賦予法院酌情權,可在法院認為屬秉行公義所需的情況下,把三個法定許可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當作許可目的。
根據目前英國有關無理威脅的法例規定(與香港的同類規定大致相同),對於一項通訊在甚麼情況下不只是通知知識產權的存在(不構成威脅訴訟),而是構成威脅訴訟的基礎,尚有一些不確定性。由於這種不確定性,要評估潛在或實際無理威脅訴訟的勝算並不容易。表面看來,該法案似乎可減少這方面的不確定性。
至於香港,在任何與該法案類似的法例實施及/或法院作出任何權威裁決之前,上述不確定性似乎將會一直存在。另一方面,由於實施該法案的部分目的是為了把無理威脅訴訟的相關判例原則編纂成文,根據該法案實施的國會法令的英國法理原則,對香港法院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總結
如有人偽稱你侵犯其知識產權,因而導致你的業務蒙受損失或商業利益受損,你可針對該人提起無理威脅訴訟,為你的損失或損害追討賠償。
如你是知識產權擁有人或擁有其他知識產權權益,為審慎起見,你應三思後才向他人發出指稱對方侵權的訟前通訊,因為該通訊可能適得其反,令你被控告無理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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