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注意──外傭合約新增抹窗規定
簡介
經過數月激烈爭論,當局最新宣布,外藉家庭傭工(「外傭」)的僱傭合約將加入關於抹窗的新規定。新的條款將如何給予外傭額外保障?新規定對僱主有甚麼潛在影響?僱主在要求外傭清潔窗戶時應注意甚麼?
過去數月發生甚麼事?
2016年發生了多宗外傭在住宅樓宇清潔窗戶時墮樓身亡的意外,關注團體及數百名外傭遊行上街,不滿工作安全規例墨守成規,促請政府禁止僱主要求外傭抹窗。這些意外揭示外傭的工作安全堪憂,並引致菲律賓領事館單方面決定禁止菲傭抹窗。雖然菲律賓方面其後暫緩落實決定,但促使了香港政府介入處理問題,以確保外傭的工作安全。
勞工處與僱傭代理及外傭團體的代表開會後,建議制定新的工作安全規則,其中一項規則是要求外傭在抹窗時,須有一名成人監督。此建議與新加坡現行法例一樣,規定若僱主要求外傭清潔高樓大廈的窗戶,有關窗戶必須裝有窗花,並須有充足的安全措施。由於香港多是高樓大廈,而很多僱主都是夫婦均外出工作的核心家庭,因此勞工處的建議引起爭議,被炮擊為不切實際。2016年11月14日,勞工處處長陳嘉信正式宣布將於2017年1月1日生效的新抹窗條款。
新規定
經考慮不同因素及意見,由2017年1月1日起與外傭簽訂的僱傭合約將載有新條款,以加入以下規定:
- 除非窗戶設於地下、露台或走廊,否則必須安裝固定或上鎖窗花,外傭才可抹窗。
- 外傭除手臂外,身體其餘部分不可伸出窗台。
亦即取消了原本要求有一名成人監督的建議。
現時的僱傭合約怎麼辦?
很多僱主擔心他們現時與外傭簽訂的合約是否受新規定影響。僱主可以放心,新規定並不適用於在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簽訂、並於2016年1月27日或之前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的僱傭合約。
不過,當僱主下年與外傭續約時,合約就必須加入新的抹窗條款。因此,預計大約兩年後,香港約35萬名外傭將會受到新規定的保障。
對僱主的影響
僱主違反新的僱傭合約規定,雖然無須負上刑事責任,但假如外傭抹窗時發生意外,僱主可能須與保險公司共同負責向外傭作出賠償。
此外,若僱主違反新條款,外傭可向勞工處或勞資審裁處提出投訴,並要求終止僱傭合約。若勞資審裁處決定終止合約,僱主則須向外傭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及(如有)長期服務金。
總結
不同關注團體對新規定意見紛紜,有的批評對外傭保障不足及對違規者缺乏懲罰,有的則擔心對僱主要求太高,而且不切實際。無論如何,新規定的效果要到未來數年才能確定。雖然新規定尚有一段時間才適用於所有外傭,但僱主應時刻額外注意,確保為外傭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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