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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呈请人对公司提出不公平损害呈请后,再有债权人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将会怎样?

2019-01-01

简介

最近在原讼法庭的Li Fu Hua (also known as Denise Li) v Chen Ching Chih (陈清治) and another HCMP 1374/2018, [2018] HKCFI 2786一案中,涉案公司的一名小股东就大股东及该公司作出的不公平损害行为提出呈请后,一名债权人以该公司无力偿债为由提出了清盘呈请。

时序

1.          2018831日,原呈请人对陈清治(「第一答辩人」)提出了一项不公平损害呈请(「原呈请」),而盛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亦被加入为名义上的答辩人。在原呈请中,原呈请人表示她被第一答辩人不当地排拒于该公司的管理之外,而且第一答辩人违反了该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中多项条文。原呈请人就第一答辩人作出的上述不公平损害行为,请求法院授予衡平法济助。

2.          201896日,由第一答辩人控股的Yi Chun Navigation Inc.(「债权人」)向该公司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

3.          2018924日,原呈请人发出第一份修订传票(「第一份修订传票」)以修订原呈请,并对第一答辩人及该公司提出一项分担人清盘呈请(「分担人清盘呈请」)。

4.          2018928日,债权人对该公司提出一项债权人清盘呈请(「债权人清盘呈请」)。

5.          2018103日,原呈请排期聆讯。由于法院获告知,双方对于即将审理的债权人清盘呈请并无争议,法院命令暂时搁置原呈请(包括第一份修订传票)。

6.          然而,原呈请人于20181127日发出第二份修订传票(「第二份修订传票」),要求对原呈请作出一些实质的修订。

7.          20181210日,法院就债权人清盘呈请对该公司发出清盘令。

8.          20181217日,高等法院暂委法官王鸣峰资深大律师(「法官」)裁定原呈请应被剔除或驳回,于是原呈请人申请撤回原呈请。由于第一答辩人没有反对撤回原呈请,法官颁令,原呈请经双方同意而撤回。

法官裁决的理据

剔除原呈请的理据

第一,法官认为,原呈请事实上已没有进行聆讯的机会,因此针对第一答辩人的原呈请已没有理由继续。由于该公司将会清盘,原呈请人将不可能获得其请求的济助。

第二,随着该公司清盘,负责调查对该公司作出的不当行为人将变为清盘人,继续原呈请已没有作用。

因此法官认为,即使原呈请人不申请撤回原呈请,原呈请亦应被剔除或驳回。

原呈请人须支付讼费的理据

根据一般讼费规则的推定,讼费应由申请撤回诉讼或法律程序的一方承担,除非申请人证明有妥善理由偏离此规则。如要推翻上述推定,申请人通常需要证明是对方的某些不合理行为(而非申请人)导致情况有变。即使申请人将会或很可能在审讯中胜诉,亦并非偏离上述一般规则的充分理由;但假如有关申索显然不会成功,却是有利于证明上述推定的额外因素。此外,由于实际、现实或财政原因驱使(而非因对欠缺胜算)而撤回诉讼,也不足以推翻上述推定。

第一,法官认为1210日作出的清盘令并非由于第一答辩人的某些不合理行为而导致的情况变更。法官已考虑到债权人在关键时间受第一答辩人控制,但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债权人提出债权人清盘呈请是不恰当的。

第二,法官认为当时没有必要判断原呈请人的呈请理据强弱。即使原呈请人将会或很可能在审讯中胜诉,也并非偏离一般规则的充分理由。

第三,法官认为,即使原呈请是远早于债权人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前提出,亦非偏离一般规则的相关考虑因素,因为原呈请人其后已经申请撤回原呈请。

最后,原呈请人在分担人清盘呈请中确认该公司无力偿债,令原呈请变为不适当。第一答辩人有权争辩指原呈请人无权提出及继续进行原呈请。

因此,法官命令原呈请人支付第一答辩人的讼费。

结果是否公平?

法官作出的讼费命令公平与否是值得商榷的。第一答辩人或许真的曾作出令原呈请人受屈的行为,但在原呈请得以进行聆讯前,一名与第一答辩人有关系的债权人已对该公司提出清盘呈请。虽然原呈请人对于该公司无力偿债并且应予清盘一事没有争议,但也不等于原呈请人不能继续进行不公平损害呈请及获得其请求的济助(例如根据该公司仍有偿债能力之时的估值而发出的收购令)。显然地法官主要是因为原呈请人撤回原呈请而作出该裁决。但法官亦认为原呈请应予撤回,因为他提到,第一答辩人的任何过失(如有)应改为由清盘人调查。然而,这个说法恐怕有点不切实际,因为清盘人的收费可以非常高昂,而该公司看来资产不多,难以承担调查费用。更重要的是,如果原呈请人是诉称被无理排拒于该公司的管理之外,这根本不是清盘人应处理的事情,因为这并非对该公司作出的不当行为。因此我们认为,在类似本案的情况下,关于答辩人讼费由撤回呈请者支付这项一般推定应否被推翻,是有待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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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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