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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OR将终止的过渡安排

2020-09-30

简介

一直以来,伦敦银行同业拆息(「LIBOR」)在世界各地被用作各种金融产品的主要利率基准。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公布的2020年第2季利率基准改革调查结果(「调查结果」),于2020年第2季,香港银行业以LIBOR作为参考利率的资产、负债及衍生工具敞口总额分别为港币4.8万亿元、港币1.6万亿元及港币34.7万亿元。然而,根据负责监管LIBOR的英国金融行为监理总署(「FCA」),选定为提供LIBOR报价的银行很有可能于2021年年底后不再提交用于计算LIBOR的数据,这意味着LIBOR届时可能将告终止。


甚么是LIBOR

LIBOR是指由英国银行家协会选定的一批银行各自于给定时期内以特定货币在伦敦银行间市场上借入无抵押资金的平均利率。 LIBOR目前由洲际交易所定价管理机构(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在伦敦的每个银行营业日,基于上述选定银行提交的交易数据及其专家意见,以五种货币(英镑、美元、欧元、日元及瑞士法郎)和七种到期日(隔夜、1周以及123612个月)计算及发布。


LIBOR将终止

随着各国监管机构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收紧银行资本要求,银行间无抵押的贷款市场交易量显著减少。由于同业拆借市场的流动性下降,用以计算LIBOR的资料越来越依赖选定银行的专家判断,令LIBOR的可持续性日益受到关注。2017年,FCA宣布其将于2021年年底后不再强制选定银行提交数据以计算LIBOR。鉴于LIBOR可能将于该日期后终止,FCA提醒市场参与者为LIBOR将终止做好过渡安排。

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工作小组已着手物色LIBOR的替代无风险利率(「RFRs」)。 RFRs是根据相关市场的实际交易计算出来的隔夜利率,因此RFRs更能代表相关市场中的实际融资成本。 可是,RFRsLIBOR的计算方法不同,这为LIBOR过渡至RFRs的安排带来了难题。 以下表格列举出LIBORRFRs之间的若干差异。

LIBOR

RFRs

多个期限(隔夜、1周以及123612个月)

只有隔夜利率

前瞻性

以过往数据计算

包含银行信贷和流动性风险的溢价

不包含额外溢价或只包含少量溢价

LIBOR货币报价由单一管理机构管理

由不同的管理机构管理个别货币的RFR


LIBOR和大多数其他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IBORs」)旨在计算无抵押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而建议的RFRs以无抵押RFRs的短期批发交易利率(如适用于英镑的英镑隔夜平均指数(SONIA)、适用于日元的东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R)及适用于欧元的欧元短期利率(€STR))以及有抵押的回购交易的RFRs(如适用于美元的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及适用于瑞士法郎的瑞士隔夜平均利率(SARON))计算。因此,IBORs是在RFRs的基础上增加了信用风险的利差。

为应付LIBOR的终止,不同行业组织正在进行着旨在制定以RFRs为基础的不同期限利率。

许多以LIBOR为基准的合同并不预期LIBOR将永久停止作为利率基准,因而缺乏针对替代基准利率的合同条款。这衍生关乎如何继续执行受LIBOR终止影响的合同的问题。为了将现有以IBORs为利率基准的合同和协议转换为使用替代基准利率,替代基准利率需要就信贷风险和期限的差异而予以调整,以避免转换而引起的价值的盈余或亏损。

许多行业组织,例如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ISDA)、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贷款市场协会(LMA)和替代参考利率委员会(ARRC)现时正在草拟法律语言(称为后备条款),对LIBOR作为参考利率的现有受影响合同作出增补


LIBOR终止的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于2020年第2季,香港银行业以LIBOR作为参考利率并于 2021 年后到期且没有足够后备条款的资产、负债及衍生工具敞口总额分别为港币1.7万亿元、港币0.6万亿元及港币17.4万亿元。

考虑到上述数据,可能将终止的LIBOR势将对各种以LIBOR为基准利率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双边贷款、银团贷款、衍生工具、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及浮动利率票据等,产生广泛影响

金融产品交易的订约方可能因LIBOR的终止而需要修改其产品估值、支付责任、内部合同文件及其他运营流程/技术系统。上述修改的范围将主要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 产品性质;(2) LIBOR的终止日期;(3) 产品条款;(4) 是否存在后备条款以应付LIBOR的终止;(5) LIBOR参照的期限(隔夜、1周以及123612个月);及 (6) 相关LIBOR的参照货币(英镑、美元、欧元、日元及瑞士法郎)。


如何应对LIBOR即将终止

金融机构

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2071日发出的声明,各司法管辖区的金融及非金融行业公司均应继续努力于2021年年底前除去对 LIBOR 的依赖。

金管局在征询财资市场公会的意见后,制定了下列香港认可机构应致力实现的里程碑:

  1. 认可机构应于202111日起,有能力提供以替代参考利率作为参考利率的产品;
  2. 202111日起,所有LIBOR相关并于2021年后到期的新合同应具有足够的后备条款;及
  3. 认可机构应于2021630日起,停止发行LIBOR相关并于2021年后到期的新产品。

为了实现上述里程碑,金融机构宜考虑采取以下行动:

  1. 成立统筹委员会及/或委任高级行人员监督LIBOR将终止作出过渡安排(「过渡安排」)的准备工作;及
  2. 就过渡安排按不同产品及业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1. 量化及监察LIBOR敞口;
    2. 评估过渡安排对业务及职能的影响;
    3. 识别及评估与过渡安排有关的风险;
    4. 制定推出替代参考利率产品的计划;
    5. 识别受影响的资讯科技系统,制定升级有关系统的计划;
    6. 识别受影响的内部模型(例如定价、估值及资金成本),制定修改该等模型的计划;
    7. 制定减少LIBOR敞口的计划;及
    8. 制定计划:重议LIBOR相关合同的条款/在LIBOR相关合同内加入后备条款。

金融产品使用者

根据ARRC建议及金管局编制的说明单张,金融产品使用者应着手识别及审阅其以LIBOR作为参考利率的现有合同,以便了解其自身的LIBOR相关敞口。

此外,他们亦应就其以LIBOR为基准利率的合同组合制定过渡策略。倘若以LIBOR作为参考利率的现有合同并未载有条文以应对无法应用LIBOR的情况,他们应考虑联络其银行及相关合约方以新订后备条款。

最后,金融产品使用者应避免订立以LIBOR作为参考利率并于2021年后到期的新合同。


总结

鉴于引用LIBOR的期限可长达12个月及LIBOR可能将于2021年年底后终止,机构和其他金融产品使用者应制定并执行全面和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从而及早应对转变。考虑到过程涉及复杂的情况,金融产品使用者应在需要时征询专业意见,以评估潜在的财务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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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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