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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刊发通告阐明对认可机构从事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监管方法

2022-03-31

金管局刊發通告闡明對認可機構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監管方法

简介

20221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刊发一份通告,向认可机构提供从事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活动及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交易时的监管指引(「该通告」)。


本地及国际监管发展

随着虚拟资产的普及,多个国际组织已刊发了有关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所涉及的风险的报告及指引。由于不同地区对虚拟资产活动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及执法方法会有所不同,金管局提醒认可机构在处理虚拟资产相关活动时应遵守相关国际指引。该通告特别提及财务行动特别组织于202110月发出的《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风险为本方法指引》(「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指引」)。在本地方面,金管局于2022112日刊发了《关于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以阐明其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方式(见我们20221月份的文章〈香港金管局就加密资产及稳定币发表讨论文件)。


金管局的监管方法

金管局采用风险为本方法,按「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和相关国际标准,监管认可机构的虚拟资产活动。由于认可机构或会透过自身投资、或向客户提供银行及投资服务等多种方式与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有联系,这或会对认可机构构成一系列的风险。鉴于机构和零售客户通过海外虚拟资产交易所进行虚拟资产交易的投资增加,加上骗案、投资欺诈、虚拟资产被盗窃、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与虚拟资产相关的罪案越来越多,金管局敦促认可机构在从事任何虚拟资产活动前先进行风险评估,以识别及了解相关风险,采取适当措施来管理及缓减已识别的风险,并顾及适用的法律与监管规定。具体而言,该通告就三个范畴提供了详细指引:

(1)  审慎监管

金管局明确表示,只要认可机构已采取充足的风险管控措施,并由高级管理层进行充分监督,金管局现时无意禁止认可机构承担有关虚拟资产的金融风险,例如投资虚拟资产、以虚拟资产作为抵押品进行放贷,或准许客户利用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服务来获取虚拟资产。然而,金管局期望认可机构对相关虚拟资产进行适当的尽职审查,包括了解:

·       法律及财务结构;

·       创立虚拟资产背后的支援技术;

·       参与虚拟资产计划运作的各方背景及其风险管理安排;及

·       所购入作投资的虚拟资产的来源

得到有关资料后,认可机构须评估本身对不同类别风险承担的数额,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缓减措施,例如设定该机构对虚拟资产风险承担总额的审慎上限,并对用作抵押品的虚拟资产拟定保守的贷款与价值比率。如有剩余风险,认可机构亦须参考适用于虚拟资产的现行资本规定,预留足够的资本。

(2)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与金融犯罪风险

认可机构须参考金管局发出的相关指引(例如于201912月发出的「关于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供应商所涉及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通告)及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指引,并建立及实施有效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倘客户透过其银行户口参与虚拟资产相关活动,认可机构应了解该虚拟资产交易的性质,并于发现有任何可疑之处时,参考《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认可机构适用)》第7章,向联合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若认可机构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有任何业务关系(如开立银行户口),认可机构须参考风险为本的原则进行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以区分各个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确认遵守任何适用于香港及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规。视乎有关业务关系的性质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被评估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认可机构亦可能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额外的客户尽职审查,正如提供代理银行或其他类似关系服务予金融机构的情况(参阅《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认可机构适用)》第11章第 11.2311.25段),例如以下措施:

·       收集资料以了解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业务性质,并就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的风险状况评估;

·       检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是否在香港或其他地区获得发牌或注册,以及须遵守的监管框架;及

·       评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管控措施。

(3)  投资者保障

由于客户投资或持有虚拟资产涉及一连串风险,而零售投资者在合理情况下不大可能会理解这些风险,金管局指出,虚拟资产相关产品相当可能会被视为复杂产品,而部分甚至或会在香港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受到销售限制。因此,金管局期望认可机构就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实施额外的投资者保障措施并促进投资者教育。认可机构须遵守金管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出的指引,包括金管局及证监会于2022128日发出的《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见我们20222月份的文章〈证监会及金管局就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刊发联合通函〉)。


总结

该通告全面阐明了金管局就认可机构与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业务关连的监管方法,并提供了认可机构在不同适用情况下须遵循的指引。在该通告最后,金管局欢迎认可机构及其他监管机构在推出有关新产品或服务前与金管局讨论,并获取金管局对其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足够的反馈。由于虚拟资产相关活动发展迅速,且虚拟资产市场亦在增长,认可机构应时刻留意香港及全球的最新监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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