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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配偶索取诉讼资金吗?

2020-05-31

简介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经济能力欠佳的一方往往会申请讼案待决期间的赡养费,藉此向对方索取诉讼资金。根据《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第3条,法院可作出其认为合适的命令,要求婚姻的其中一方自提出离婚呈请当日起至案件审结日期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但是,一方在甚么情况下才可索取诉讼资金诉讼资金的涵盖范围为何?最近在WW v LLN [2020] HKCA 178 一案中,上诉法院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背景

案中的夫妇于1993年结婚。丈夫于20184月基于行为理由首次提出离婚呈请,与妻子分居两年后,再于20197月重新提出离婚呈请。

2019130日,妻子就讼案待决期间的赡养费发出传票(「该申请」),其中包括要求丈夫自201931日起按月支付港币5万元作为诉讼资金。丈夫反对该申请,声称双方自2005年起已同意各自财政独立,因此妻子的开支不应由他承担。他亦指妻子有其他收入来源(如一项英国物业)可为诉讼提供经费。

然而,家事法庭法官(「法官」)根据表格E(经济状况陈述书)及表格H(讼费估计书)所示的资料,命令丈夫自201981日(紧接离婚呈请日期之月份)起按月向妻子的律师直接支付港币5万元。法官进一步命令丈夫就201921日(紧接妻子提出该申请之月份)至201971日的追溯期间支付港币30万元款项,即使妻子在上述期间的实际诉讼开支仅为港币23.8万元。


丈夫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丈夫提出以下两项上诉理据:

  1. 法官错误地在不设任何范围或限制(时间或法律程序阶段方面)的情况下批准每月港币5万元诉讼资金的申请;及
  2. 法官错误地批准有关201921201971日的追溯期间港币30万元按月付款的申请。


争论点

下文将探讨上诉中的以下争论点:

  1. 诉讼资金的需要;
  2. 诉讼资金的形式及支付期间;及
  3. 追溯金额。


裁决

(1)  诉讼资金的需要

关于诉讼资金的需要,上诉法院引用了HJFG v KCY [2012] 1 HKLRD 95 一案就授予诉讼资金确立的原则:

  1. 若要获取诉讼资金,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她无法透过任何其他方式合理地获得法律代表包括证明她无法获得其案件所需的专业水平的公费法律援助。就其拥有的资产而言,申请人须证明有关资产无法合理地用作(不论是直接或作为举债方式)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 诉讼标的物及申请人在法律程序中的主张合理与否,必定是相关的考虑因素;及
  3. 支付讼费津贴的时期亦是相关考虑因素。若是在解决财务纠纷的聆讯(即诉讼初期进行的聆讯,由法官主动就双方的申索作出必要的指示,以协助双方就财务事宜达成和解)前提出申请,法院明智的做法是命令答辩人向申请人提供讼费津贴直至该聆讯为止。若双方不能在此聆讯中解决财务纠纷,则应由另一名法官根据其席前妥为呈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应就法律费用批准另一笔津贴及(如是)数额为何。

鉴于妻子的财务状况,她不大可能以上述英国物业取得按揭。上诉法院裁定,法官裁断妻子需要丈夫提供诉讼资金的决定是正确的。

(2)  诉讼资金的形式及支付期间

上诉法院注意到,妻子远早于解决财务纠纷的聆讯之前已提出讼案待决期间赡养费的申请。根据Currey v Currey [2006] EWCA Civ 1338一案解决财务纠纷的聆讯是双方按照非正式司法指示进行积极磋商的最后机会。避免其中一方配偶申请进一步诉讼资金是双方达成和解的合理诱因。某方对于解决财务纠纷的态度或看法,并不能影响法院就诉讼资金命令期限所行使酌情权。在家事纠纷中,基于解决财务纠纷及调解背后的政策考虑,故此须有非常有力的理据,法院才会偏离HJFG v KCY一案的指引。上诉法院认为,法官错误地未有就诉讼资金设定时限,故命令丈夫应支付201981日开始直至及包括解决财务纠纷的聆讯期间的定期诉讼资金。

(3)  追溯金额

就追溯金额而言,法官认为以追溯形式判给的诉讼资金不仅是向妻子付还其已支付的法律费用,而且亦须考虑宏观的情况及妻子的整体讼费,包括已付的法律费用及尚未招致的讼费。上诉法院不认同法官的做法,并认为追溯款项应只涵盖已招致的讼费(包括已招致但尚未支付者)。因此,上诉法院下调追溯款项,并将法官下令丈夫支付的港币30万元改为港币15.5万元。


总结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一方有权在诉讼早期阶段向法院申请要求另一方提供诉讼资金。若申请是在解决财务纠纷的聆讯前提出,法院在一般情况下只会命令另一方向申请人提供讼费资金直至该聆讯为止,从而鼓励各方达成和解。若双方未能在解决财务纠纷中达成和解,一方将须向法院重新提出申请,才可就其后的诉讼程序获提供资金。另外,申请人只可以就已招致的讼费索取追溯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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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内容涉及十分专门和复杂的法律知识及法律程序。本篇文章仅是对有关题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参考,不能构成任何个别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请联络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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