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明
/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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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2) 2810 1212
- 电邮地址
- etmc@hku.hk
主要专业范畴
诉讼及调解争议
学历
1986 香港大学(荣誉)法律学士
1987 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执业认许
1989 香港执业律师
1991 英格兰和威尔士註册律师
1995 新加坡註册律师及大律师
专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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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小组主席,20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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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2007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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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成员,2003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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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司法机构管理的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咨询委员会成员,2004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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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199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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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色情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成员,2006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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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属下的货品供应小组委员会成员,199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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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资格考试(民事法律程序及民事证据)主考官,2004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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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200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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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法律双语化委员会成员,199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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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海外律师认许资格考试评审小组成员,199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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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持续专业发展委员会成员,199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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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宪制事务委员会成员,1999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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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专业认可计划建议书发展工作小组成员,1999-2001
工作经验
张达明律师早年于本港其中一所最大的知名律师行受训及从事诉讼方面的工作,并于 1994 年成为该律师行的诉讼事务合伙人,主要专业范畴包括建筑物及城市规划条例上诉、司法复核、专业疏忽索偿、建筑物及建造诉讼,及一般银行及商业诉讼。他于 1996 年获香港大学聘任为法律专业学系全职助理教授。
张律师于港大的法律专业证书课程中任教讼辩学和民事及刑事程序两个学科。他参与多个公共及专业团体属下委员会的工作,并经常就法治及其他法律事宜接受传媒访问,亦不时以义务性质帮助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张律师于2003年加入ONC柯伍陈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顾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