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堅決打擊合謀行為
簡介
《競爭條例》(香港法例第619章)自2015年12月14日起實施,外界關注監管機構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將會打「大老虎」,還是會因資源有限寧願專注於倡導公眾守法,而不將執行法例放在首位。不過,競委會近期就若干案件入禀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以及發出首個集體豁免命令,由此可見其打擊反競爭活動的決心。
執法優先次序
2015年11月,競委會發表了一份《執法政策》,表明將會優先處理合謀行為的個案。競委會在《執法政策》中明確指出,合謀活動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中有關禁止兩個或以上業務實體訂立目的或效果是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的任何協議或經協調做法的規定。競委會就首兩宗嚴重合謀案件入禀審裁處,證明競委會在打擊合謀活動時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競委會於今年3月首次展開法律行動,涉及五間資訊科技公司進行的一系列涉嫌圍標活動。 競委會指,這些公司在向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提交標書之前已進行了若干雙邊溝通,從而預先安排「友好公司」提交虛假標書,而更重要的是預先設定其中一方能以最低出價確保可獲得合約。競委會在陳詞中倚賴的證據是標書中不尋常的特徵,例如各公司遞交的標書內容及格式非常相似,包括有相同的錯誤及遺漏相同的關鍵資料。在此案中,從競委會引述涉嫌圍標者之間的電郵及WhatsApp訊息可見,競委會運用了其廣泛的搜查及搜證權力。
在首宗入禀案件尚未在審裁處聆訊及爭辯之際,競委會已於今年8月入禀第二宗案件,就觀塘一公共屋邨的翻新工程對十間香港建築公司展開刑事法律程序。這些公司涉嫌於大約2016年6月至11月期間進行合謀定價、瓜分市場等反競爭行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互相協定每間公司只承接預先分配樓層的工程,並採用共同製作的宣傳單張,使用相同的預設定價。
競委會的《執法政策》特別將上述兩宗案件所涉及的行為(即圍標、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視為嚴重反競爭行為。與歐盟的做法相近,競委會主席胡紅玉女士明確強調,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是嚴重反競爭行為,因為其唯一目的是消除競爭,結果導致消費者選擇減少,扭曲價格水平,從而對整體經濟造成不利影響。她亦認為,競委會將會優先處理直接影響低收入社群的行為。
集體豁免命令
除上述兩項執法行動外,競委會在考慮香港定期班輪協會(「班輪協會」)及其他利益方於2015年底提交的申請後,於今年8月就船舶共用協議發出首個集體豁免命令。競委會信納,船舶共用協議對改善生產或分銷、或促進技術或經濟發展有潛在貢獻。因此,班輪服務公司之間訂立的屬於集體豁免命令範圍的任何協議均不受第一行為守則管限。
然而,競委會卻拒絕將自願討論協議納入集體豁免命令的範圍內。自願討論協議是公司之間藉以互相「討論」如航線的敏感商業決定的協議。班輪協會未能有效說服競委會該等資料的分享可產生經濟效益。雖然班輪協會對此決定感到非常失望,但香港付貨人委員會則完全同意競委會的觀點,認為由於行業高度集中的特點,自願討論協議確實可能會引起業界有關反競爭的擔憂。拒絕將自願討論協議納入集體豁免命令的決定引起了業內人士的爭議,但對於其他有意申請集體豁免命令的人士而言,此決定是有用的指引。申請人須注意,支持證據充足與否是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競委會將審查任何有關效率的申述。申請人亦應證明為甚麼反競爭性較低的方法不能實現相同的效率。
關於上述集體豁免命令,競委會設立了6個月的過渡安排期,集體豁免命令範圍以外的船舶共用協議訂約方及自願討論協議訂約方應確保在2018年2月8日之前對業務安排作出必要修訂。
未來展望
自《競爭條例》實施以來,競委會收到各行業的2,000多宗投訴及查詢。根據競委會的年度報告,特別受關注的行業主要有「專業及技術服務」、「運輸、物流及儲存」、「食品及雜貨」、「房地產及物業管理」、「建築及基建」及「銀行、金融與保險產品及服務」。儘管競委會已於今年對其中兩個行業展開法律程序,目前仍有超過100宗投訴處於「深入調查階段」。競委會的調查效率看來不容置疑。
最近,競委會出現高層人員變動。2017年9月,冼博崙先生(Brent Snyder)獲委任為競委會的新任行政總裁,他是美國司法部轄下反壟斷局前刑事執法副助理司法部長。冼博崙先生具有處理複雜及廣受關注的合謀案件的經驗,例如多間大型國際銀行操控利率及匯率的案件(「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及「外匯」醜聞)。此外,曾任職歐盟競爭總署處理合謀案件的Jindrich Kloub先生亦將於今年加入競委會,擔任行政總監(行動)一職。隨著多名全球反壟斷專家加入競委會,加上競委會訂立每年向審裁處入禀兩至三宗案件的目標,市民可預期競委會將會比以往更積極打擊反競爭行為,而香港消費者亦可從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中獲益。
各公司須注意,競委會設有合謀行為寬待協議政策,實施方法與歐盟做法類似,首名舉報合謀行為的合謀成員將「享有」100% 罰款豁免。寬待協議申請人須在競委會的調查及其他隨後的法律程序期間與競委會充分合作。不過,冼博崙先生在訪問中指出,使寬待政策具有吸引力的最佳辦法是證明即使無人舉報亦能找出合謀者。故此,各公司應緊記為職員制定有效而妥善的合規措施,如發現僱員有任何可疑活動,則應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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