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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的好處及如何申請

2024-10-30

簡介

隨著香港與越來越多稅務管轄區簽訂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稅收協定」),跨國公司及中國企業如欲根據稅收協定享有稅務優惠,就必須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香港稅務局會嚴格審批居民身分證明書的申請,因此,在提出申請前,應首先了解「香港稅務居民」的定義以及稅務局的現行做法。

稅收協定下的稅務優惠

如果稅收協定下的稅率低於本地法律規定的相關稅率,香港稅務居民則可享有稅收協定下的較低稅率。截至20249月,香港已與52個稅務管轄區簽訂了稅收協定。香港稅務條約夥伴的完整名單,請參閱稅務局網站

最常見適用於香港公司的稅收協定,無疑是香港與中國內地(「內地」)簽訂的稅收協定。下表總結了在有及沒有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的情況下,內地企業向香港企業支付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時的預扣稅率差異。

預扣稅

有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

沒有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

股息

5%

10%

利息

7%

10%

特許權使用費

5% / 7%

10%

 上述數字反映了跨國公司傾向成立香港控股公司以投資於內地的部分原因。香港的控股公司若符合香港稅務居民資格,並符合內地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中對「受益所有人」的要求,公司自其內地附屬公司收到的股息則很大機會能享有5% 優惠稅率。

優惠稅率亦適用於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內地企業。在常見的紅籌結構中,集團會成立一間香港公司來持有內地營運實體的股份。成立香港控股公司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令從內地調回香港利潤的預扣稅率由10% 減至5%,這個減幅將令投資者最終獲分派的股息金額大增。

另一方面,符合香港稅務居民資格的香港公司若將其商標、特許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授權予內地公司,亦可享有較低的預扣稅率。

其他稅務優惠包括豁免雙重徵稅,以及在稅收協定下更有利的「常設機構」定義適用。

香港稅務居民及居民身分證明書

任何公司如獲稅務局視為香港稅務居民,便會獲稅務局發出居民身分證明書,從而根據稅收協定享有上述稅務優惠。因此,對於透過香港經營業務的跨國企業及內地企業來說,獲取居民身分證明書是減低稅務負擔的重要一步。

過去,香港公司要取得居民身分證明書並不困難,只要公司是在香港註冊成立,便足以符合香港簽訂的稅收協定所指的香港稅務居民資格。

然而,隨著近年各國採取防止稅收協定濫用或競購的措施,稅務局現在要求公司必須在香港建立實質業務,才符合香港稅務居民資格。換言之,在香港沒有實質業務的空殼公司若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很大機會被稅務局拒絕。

雖然稅務局未有言明所需的實質程度,但從釋義及執行指引編號61(經修訂)(「DIPN 61」)可了解稅務局如何判斷香港稅務居民身分。一間公司必須集中在香港管理及控制,才會被視為香港稅務居民。DIPN 61明確指出,公司的註冊地點不構成中央管理及控制權行使地點的確鑿證據。在作出決定時,稅務局會考慮與公司管理及運作有關的所有因素,包括:

1.       公司的董事及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是否位於香港;

2.       公司的董事會議是否在香港舉行(即會議期間董事的實際位置);

3.       公司在香港是否設有辦事處及/或任何其他業務機構;及

4.       公司的利潤是否須繳納香港利得稅。

以上並非詳盡無遺的全部因素,而公司亦未必需要達到上述所有要求才符合香港稅務居民的資格。稅務局會首先就上述各項因素審視公司是否已在香港建立實質,然後比較公司在香港及其他稅務管轄區建立的實質。

20236月起,稅務局在若干情況下放寬了取得香港居民身分證明書的要求。然而,納稅人不應低估在香港建立經濟實質的重要性,特別是如果所涉及的另一管轄區是中國內地。國務總近年積極審查納稅人是否符合內地《2018年第9公告》關於納稅人是否要求,以確定納稅人是否資格享有內地與香港的稅收協定下的稅優惠,而企業在香港的經濟實質是的主要要求之一。

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

居民身分證明書是按曆年發出的,而不論申請人的會計年度何時結束。如果申請人希望享有兩個或以上稅收協定下的稅務優惠,則須分別提出申請,即使要求大致相同亦然。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格IR1313A(適用於香港與內地簽訂的稅收協定)或IR1313B(適用於香港簽訂的所有其他稅收協定),然後提交予稅務局。

就香港與內地簽訂的稅收協定而言,居民身分證明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至於香港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簽訂的稅收協定,居民身分證明書有效期為1年,前提是公司的運營沒有重大變化。

稅務局處理居民身分證明書申請需時約21個工作日。如果稅務局需要額外資料及證明文件以作出決定,便會向申請人發出查詢函。稅務局沒有說明審批申請人答覆查詢函所需的時間。因此,申請人應:

1.       在初次申請時便向稅務局提交充足的資料及證明文件,以免申請程序延誤;及

2.       及早提交根據香港與內地的稅收協定提出的居民身分證明書申請(有效期為3年),以在預留足夠的時間。

建議

根據我們的經驗,公司若曾經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被拒,日後將更難以成功申請,而成功的申請則會使日後的申請更容易。因此,公司最好先徵詢稅務顧問,了解其目前狀況有多大機會能符合香港稅務居民的資格。如果公司在香港的實質不足,便應在向稅務局申請居民身分證明書之前進行稅務規劃,以提高成功的機會。

如有查詢,歡迎與我們聯絡:

E: tax@onc.hk                                                                      T: (852) 2810 1212
W:
www.onc.hk                                                                    F: (852) 2804 6311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三期19

注意:以上內容涉及十分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案的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請聯絡我們的律師。

ONC柯伍陳律師事務所發行 © 2024

 

律師團隊

鄺發炫
鄺發炫
高級稅務顧問
鄺發炫
鄺發炫
高級稅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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