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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對知識產權實施保護的重要性

2018-09-01

簡介

中國海關近年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制度,加強對中國進出口貨物的知識產權的備案和執法。然而,許多知識產權擁有人忽視了申請中國海關保護的重要性,以致侵權者有機可乘,可輕易地侵犯知識產權擁有人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海關總署」)與其他國家的海關合作打擊侵權行為,例如在20183月至6月期間與俄羅斯海關合作,共同打擊侵犯國際足協及其贊助商擁有的商標的冒牌產品,並於2017年扣留了超過190,000批涉嫌冒牌產品。


個案研究中微半導體(「中微」)

中微是一家中國內地企業,專門研發高科技領域的微型組裝產品和半導體。20177月,中微向維易科的一家子公司提起訴訟,指其設備侵犯了中微的專利,要求禁制其產品和給予損害賠償。維易科的子公司於201711月作出了回應,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針對中微半導體專利的專利無效申請。專利覆審委員會駁回了該申請,確認中微的半導體專利有效。201712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易科的子公司確侵犯了中微的其中一項專利權,並禁止該公司經營、生產和銷售所有相關產品。

由於法院裁定中微的專利在中國屬合法專利,中微於是向海關總署將其知識產權備案。中微後來接到通知,一批來自維易科的涉嫌侵權貨物將會經由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進口,於是向上海海關通報有關消息,上海海關即時執行海關保護程序,扣留了該批價值3,400萬元人民幣的涉嫌侵權貨物。在該批貨物被扣押的同時,維易科亦與中微展開和談,雙方於 20182月就所有未解決的爭議達成和解協定。


影響

上述案件表明中國海關與法院之間的相互承認。上海海關承認法院就知識產權擁有權所作的裁決,並及時保護中微的權利。中國海關的扣押行動亦突顯了其強硬措施,並促使維易科尋求和解。該案顯示海關的執法行動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供更有力的保護,並起了警告和阻嚇作用,提醒企業須尊重知識產權。

 

中國海關何時採取執法行動?

中國海關的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而中國海關有權在下述兩種情況扣留或扣押進出口貨物:(1) 基於知識產權權利人先前所作的知識產權備案;及 (2) 基於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請求,而該請求也被視為是主動和被動的保護。

知識產權權利人若知悉有任何侵權貨物進出口,或是接獲中國海關的書面通知(如該知識產權已在中國海關備案),則可提交與被扣留貨物等值的擔保金,以要求海關扣留該批貨物,而中國海關隨後會對該批涉嫌侵權貨物進行調查。在這期間,知識產權權利人應提供相關資料予中國海關以助調查。


如何獲得更有力的保護?

知識產權權利人向中國商標局或相關機構註冊了知識產權後,應即時向中國海關將有關知識產權備案,否則很容易會被侵權者利用備案制度請求海關提供保護,作為他們的保護罩,阻撓合法的知識產權擁有人的貨物進出中國。若非設立了知識產權備案制度,海關總署將無權搜查和檢驗嫌疑貨物。因此,備案是確保海關官員主動檢查及扣留侵權貨物的最可靠方法。可予備案的知識產權類別如下:

  1. 就中國境內貨物而註冊的商標;
  2. 任何著作權標的;及
  3. 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包括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


總結

知識產權權利人若要得知所有在中國進出口的侵權貨物,將會十分困難和需要龐大費用,因此最佳做法是利用中國海關的完善機制保護和捍衛自身的知識產權,以免受到不法商人的侵犯。



如有查詢,請聯絡我們的知識產權及科技部門:

E: ip@onc.hk                                                                    T: (852) 2810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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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三期19

注意:以上內容涉及十分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案的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請聯絡我們的律師。

ONC柯伍陳律師事務所發行 ©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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