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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機構應對不斷變化的虛擬資產領域:證監會及金管局的最新指引

2023-12-27

簡介

香港的虛擬資產領域不斷變近期就受到加密貨幣交易所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事件影響,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迅速回應,JPEX泡沫爆破事件採取多項措施,詳情可參閱我們10份的文章請按此處)。其後,證監會與另一監管機構香港局(「金管局」)於20231020中介人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發出了聯合通函(「2023年聯合通函」)。

監管沿革

2018年的立場

證監會2018首次制定虛擬資產的監管方針,於2018111虛擬資產基金分銷中介人發出通函,施了一項全面適用於各類虛擬資產活動的「僅限於專業投資者」限制「專業投資者」的定義載於香港法例571證券及期貨條例,例子包括認可交易所、中介人、認可財務機構及根據《保險業條例》獲授權的保險在銷售限制方面,中介人為客戶執行交易前須評估客戶是否具備投資虛擬資產或相關產品的知識;如否,中介僅在符合客戶最佳利益的情況下方可執行交易。中介人亦須考慮客戶是否具備投資私募股創業的經驗,或過去兩年是否為初創企業提供資金。分銷證監會認可的基金時,中介人應就該等基金、其基金經理以及基金提供交易及管服務的各方進行妥善的盡職審查。

2022年的立場

虛擬資產領域此後迅發展開始進入主流金融業,為零售投資者專業投資者提供更廣泛及大量可投資於虛擬資產投資產品。證監會金管局於20221月就中介人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發出聯合通函(「2022年聯合通函」),准許證監會持牌及註冊中介人在香港向零售客戶提供合資格的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然而,證監會2018所指出與投資虛擬資產相關風險仍然適用,例如由於虛擬資產相關產品的服務供應商受到的監管有限以致虛擬資產相關產品涉及額外對手風險,以及投資者保障問題。由於零售客戶在合理情況下不大可能理解上述風險,故虛擬資產相關產品相當可能會被視為複雜產品。因此,證監會及金管局認為應在複雜產品制度的規定以外施投資者保障措施,以涵蓋該等產品所涉及的特定風險。只有少數虛擬資產相關衍生產品在證監會指明的受規管交易所上買賣,及(就交易所買賣虛擬資產衍生產品基金而言在指定司法管轄區獲相關監管機構認可或核准售予零售投資者。大部分虛擬資產相關產品仍被認為複雜產品,僅向專業投資者發售。就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而言,為提供充分的投資者保障,證監會及金管局認為適宜及有必要規定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中介人只可與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合作,而有關服務應只提供予專業投資者。

2023年的立場

2023年聯合通函明取代2022年聯合通函。監管機構對分銷虛擬資產相關產品的觀點基本保持不變銷售限制虛擬資產知識評估適用。2023年聯合通函中,監管機構明確列出中介人須遵守的主要條款及條件,規定中介人綜合戶安排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應有操守規定作為其中一項牌或註冊條件(「條款及條件」)。上述條款及條件中所載列與履行由中介人執行的交易職能有關的標準,與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框架下的規定一致

監管機構特別強調,中介人向零售客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前,應評估每名零售客戶對虛擬資產的識及風險承受能力,並為每名零售客戶設定限,確保客戶就虛擬資產承擔的風險客戶的財政狀況及個人情況而言屬合理中介人亦確保虛擬資產交易活動是透過在證監會持牌平台上開立及維持的綜合帳戶進行,而該平台不受僅可為專業投資者服務的發牌條件所規限,並實施充分的監控措施,確保其零售客戶只可就由證監會持牌平台提供予零售投資者買賣的虛擬資產進行交易。

就虛擬資產提供資產管理服務而言2023年聯合通函著眼提供符合最低額豁免規定的服務中介人實施規定。最低額豁免規定即投資組合的述明投資目標為投資於虛擬資產;或有意將投資組合中10% 或以上的總資產價值投資於虛擬資產上述中介人須遵守載列於《適用於管理投資於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的持牌法團或註冊機構的標準條款及條件》的額外規定。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而言,在向零售客戶建議任何虛擬資產時,中介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保所建議的虛擬資產具有高流通性,及由證監會持牌平台提供予零售投資者買賣。中介人在評估供零售客戶買賣的特定虛擬資產的流通性時,應至少確保有關虛擬資產屬於合資格的大型虛擬資產,即此虛擬資產應已獲納入由至少兩個不同指數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兩個獲接納的指數當中。比特幣以太幣等著名加密貨幣便符合虛擬資產的要求,並可供零售客戶選擇

鑒於全球虛擬資產市場迅速發展,以及近期香港及其他地區虛擬資產營運者有關的事件及調查,監管機構有必要檢討及更新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中介人的現有監管政策。儘管2023年聯合通闡述原類別,即分銷虛擬資產相關產品、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虛擬資產管理服務及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但該通顯然在條款及條件所規定的某些範疇繼續設定高的標準。隨著監管機構積極就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交易提供指引,預期投資者的權益在不斷變化的虛擬資產領域中將得到更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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