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協助跨境業務避免雙重徵稅?
在進行境外投資或跨境交易時,轉讓定價及海外預扣稅通常是最重要的兩項考慮因素。本文將探討香港公司如何協助跨國企業減低雙重徵稅風險,從而降低集團整體有效稅率,重點包括:
· 香港稅務制度的特點;
· 投資中國內地及其他亞洲國家;
· 利用香港減低跨國企業的海外預扣稅及雙重徵稅風險的情況;及
· 香港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
香港稅務制度的特點
香港是成立投資控股公司及集團內部貿易公司的熱門司法管轄區。
大部份跨國企業即使並非以香港為其主要亞洲市場,但仍然會在香港成立公司及維持小規模的營運,原因如下:
香港本地稅法
· 股息收入及資本增益在香港無須繳稅(除非外地收入豁免適用)。
· 股息、利息、服務收入或交易利潤在香港無須繳交預扣稅。只有特許權使用費須繳交預扣稅,而且稅率低,一般為2.475% 至4.95%。
· 香港的企業利得稅及個人薪俸稅稅率極低,最高稅率分別僅為16.5% 和15%。對於首200萬港元的利潤,香港公司還可享有一半稅率(即8.25%)的優惠。
香港奉行地域性徵稅制度,而非全球性徵稅。一般情況下,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繳稅(除非外地收入豁免適用)。對於一些主要在香港以外經營業務並已繳納外國稅款的香港公司來說,這是有效避免雙重徵稅的方法。
國際稅務條約
香港與許多亞洲國家簽訂了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稅收協定」)。目前香港已與52個稅務管轄區簽訂稅收協定,完整名單可參閱稅務局網站。
與離岸稅務管轄區(例如英屬維爾京群島)不同的是,香港位於亞洲的心臟地帶,並擁有大量金融及商貿專業人士,企業在香港建立經濟實質以符合最新的國際稅務要求相對簡單方便。
基於以上原因,不少跨國企業在亞洲(特別是中國內地)拓展業務時,均以香港為成立公司的首選地點。
在中國內地及其他亞洲國家的境內投資
香港是跨國企業投資於中國內地的理想平台。
一般而言,跨國企業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稱為外商獨資企業(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的附屬公司,或設立代表辦事處(representative office)。下文將會解釋香港公司如何協助減低跨國企業的整體稅務負擔。
附屬公司:外商獨資企業
跨國企業計劃在中國內地建立生產基地或與中國內地客戶進行貿易時,由於增值稅制度,通常會在當地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
普遍做法是先設立一間香港控股公司,以投資於中國內地的外商獨資企業,原因如下:
· 支付給非內地居民的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通常在內地需繳付10% 的預扣稅。若支付給香港稅務居民,按照香港與內地簽訂的稅收協定,預扣稅可減至5% 至7%。
· 中國內地會按照稅收協定向香港納稅人提供較優惠的稅務待遇。
· 由於香港地理上是大灣區的其中一部份,在香港設立實質業務以支持中國內地的營運亦相對容易。
如上所述,股息收入及資本增益在香港一般無須繳稅,股息收入亦無須在香港繳交預扣稅。
代表辦事處
跨國企業打算在內地設立客戶聯絡處或後勤辦事處時,可以考慮在內地成立代表辦事處。代表辦事處不應產生任何收入,在法律上亦並非獨立的法人。透過香港總部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辦事處是合理的選擇。
儘管代表辦事處是成本中心,但仍可能須在中國內地按推定應評利潤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可能出現雙重徵稅問題。
香港與中國內地是稅收協定的合作夥伴,所以只要證明內地代表辦事處協助了香港總部的營運,便可享有兩種稅務優惠:就代表辦事處的支出獲得扣稅(tax deduction),亦可申請稅收抵免(tax credit)以抵銷香港的利得稅。這是有效避免在香港及中國內地被雙重徵稅的方法。
在亞洲營商:減少海外預扣稅
由於香港與大多數亞洲國家簽訂了稅收協定,因此香港的營商環境有利於投資者減少在亞洲地區的預扣稅負擔。
除了中國內地,亞洲其他發展中國家(例如印度和印尼)也因快速的經濟增長而吸引跨國企業。但該等國家沒有稅收協定,從這些國家匯出資金的預扣稅一般都相當高。
以下是三種利用香港稅務居民身分減少海外稅款的常見情況。
情況1:服務費用安排
例如一間在印尼擁有多名客戶的香港服務供應商,香港公司可能沒有注意其服務費用收入在印尼繳交了預扣稅,因為其海外客戶一般會代為繳交該稅款。
如果香港公司能向印尼政府提供香港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便可減少服務費用收入在印尼的預扣稅,稅率通常可由20% 減至 5% 至10%。
此外,在印尼已繳付的預扣稅可用作稅收抵免,以抵銷香港的利得稅。因此,只要作出適當的稅務規劃,就不會出現雙重徵稅的問題。類似的安排亦適用於其他亞洲國家,包括印度及馬來西亞等。
情況2:貸款融資安排
例如一家香港公司向同集團旗下的日本公司提供計息貸款。在日本,日本公司向非日本公司支付的利息通常須繳交20% 的預扣稅。但由於香港與日本簽訂了稅收協定,預扣稅的稅率可由20% 減至10%。
除利用稅收抵免外,跨國企業還可透過在香港申請離岸利潤免稅(offshore claim)來解決雙重徵稅問題。根據信貸測試方法,若有關貸款是在香港境外提供予借款人,該貸款的利息收入來源地會被視為來自海外,從而無須繳納香港利得稅。
大多數亞洲國家均對支付給非當地居民的利息徵收預扣稅,但只要能提供香港稅務居民證明書,一般便可減低這類貸款安排的預扣稅負擔。
情況3:特許權使用安排
特許權使用安排常見於西方品牌擁有人進入亞洲市場時與亞洲公司合作。此類安排包括特許經營協議、品牌產品銷售及遊戲營運權協議。
更重要的是,跨國企業看來較願意與其亞洲合作夥伴的香港公司訂立特許權使用安排,尤其是有外匯管制的亞洲合作夥伴,例如中國內地。跨國企業可能會要求其亞洲合作夥伴在香港設立公司來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但由於收入是由內地或其他亞洲公司賺取的,但特許權使用費卻由香港公司承擔,這可能導致收支大幅錯配。如果企業內部沒有妥善的應對,收支錯配會造成稅務效率低下及產生稅務風險。
與利息收入一樣,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在大多數亞洲國家均須繳交預扣稅。香港也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徵收預扣稅,但特許權使用費可以用作抵銷收款方在外國的企業所得稅。然而,納稅人必須了解香港的相關稅務程序。
特許權使用的安排通常十分複雜,因此企業應物色擁有國際稅務經驗的稅務合作夥伴,以便有效地進行稅務規劃。
香港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
從上文可見,成為香港稅務居民並取得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對國際稅務規劃非常重要。然而,不是每間香港公司都是香港稅務居民。
要取得香港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公司必須在香港行使其管理及控制權。香港稅務局沒有列明具體的要求,但一般而言,公司應維持常駐香港的董事及員工,並在香港設有實體辦事處,才符合香港稅務居民的要求。
由於稅務局對發出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因此在提出申請之前,最好先徵詢稅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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