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濾器
上一頁

聯交所建議香港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在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

2023-12-29

簡介

20231130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刊發了一份諮詢文件,建議香港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在惡劣天氣下維持正常運作目前,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任何一日(香港公眾假期除外)如香港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政府宣布「極端情況」(「惡劣天氣交易日」),金融市場便會停市。

諮詢文件指出,金融市場因惡劣天氣而停市會令香港的廣大投資者承擔市場風險,環顧大部分其他主要市場均可在惡劣天氣下維持正常交易,香港金融市場有需要考慮改變現時在惡劣天氣下的安排。本文將概述在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的建議運作安排,以及有關變更的法律影響。

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的建議運作安排

聯交所的建議基於以下主要原則:首先,確保人員及投資者安全;第二,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第三,盡可能維持一般的正常運作;第四,確保參與者履行未平倉合約及未交收股份數項的相應風險責任,以遵守及符合本地和國際監管要求

下文概述香港證券市場、滬股通和深股通、香港衍生產品市場以及新上市的建議運作安排

香港證券市場

交易及結算安排:惡劣天氣交易日的交易安排(例如交易時段、交易機制等方面的安排)與常規交易日相同。惡劣天氣交易日的港股通交易安排將猶如沒有惡劣天氣一樣(即此日亦為港股通交易日)。結算及交收將維持與常規交易及交收日相同。於一級市場申購和贖回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單位的流程預料將與常規交易及結算日的流程一致。正常到期或強制贖回事件而導致的現金結算金額的支付在惡劣天氣交易日不受影響。

豁免補購然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及股份過戶登記處之實體營業點預期在惡劣天氣情況下關閉。參與者於惡劣天氣下將不能提存實物股票。公司行動的最後過戶登記日(若當日為惡劣天氣交易日)會繼續因應惡劣天氣順延,因此,於中央結算系統以外持有足夠證券的參與者將未能實體存入證券作交收待交付股份數額之用,香港結算或批准豁免補購以應對此類情況。

公司行動:由於惡劣天氣下無法存取實物股票,為確保實物股票持有人享有權益或參與公司行動的資格不受惡劣天氣影響,最後過戶登記日若為惡劣天氣交易日,則應繼續順延。

對於有除權安排的公司行動(例如現金股息),若持有實物股票的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能於延遲後的最後過戶登記日的指定時間之前向中央結算系統呈交並完成存入或提取股票,中央結算系統亦將權益資格作出相應調整,以反映相應的存入及提取。對於有最後過戶登記日但沒有除權安排的公司行動(例如投票表決),除另有指明外,香港結算將按照延遲後的最後過戶登記日釐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是否合資格參與公司行動(如適用)。

滬股通和深股通

中華通證券及特別中華通證券合資格證券名單的管理維護,以及滬股通和深股通的交易安排將與常規滬深股通交易日相同。託管服務、結算、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務安排,以及各項安排於中央結算系統的服務時間表將與常規滬深股通交易及結算日相同。

香港衍生產品市場

交易安排將與常規交易日相同。所有期貨及期權合約的最後結算價及正式結算價均可於惡劣天氣交易日釐定,但一個月和三個月港元利率期貨合約除外。若惡劣天氣交易日適逢一個月和三個月港元利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則最後結算價將以惡劣天氣後的交易日的港元同業拆息利率為準。結算及交收亦將與常規交易日相同。

新上市

聯交所建議股本證券、債務證券和認可集體投資計劃權益的新上市和首日交易在惡劣天氣交易日照常開展。申請人應如期進行其上市計劃,並遵守《上市規則》及聯交所其他指引(如適用)規定的相關時限。

有關建議的法律影響

香港法例622公司條例》規定,公眾公司責任指定的「營業日」內作出若干行動。根據相關條文,「營業日」指認可證券市場進行證券交易業務的日子。因此,諮詢文件中的建議實施後,惡劣天氣交易日會被視為營業日。

同樣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對上市發行人的多項規定和責任均提及「營業日」及或指定期。「營業日」的定義與公司條例》下的定義相同,因此在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建議實施後惡劣天氣交易日將被為營業日。基於聯交所、上市發行人及其他相關人士可在惡劣天氣交易日履行其責任,聯交所的網上平台/系統(包括「披露易」網頁)在惡劣天氣交易日亦會如常運作,聯交所認為惡劣天氣交易日應被視為《上市規則》所指的「營業日」,故此建議不對《上市規則》有關「營業日」的現有定義進行任何變更。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亦表示已考慮是否需要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尤其是當中提述「營業日」之處,因為其中條文界定的「營業日」目前並不包括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按照目前的評估,並不一定需要實施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而修改法例在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的安排實施前修訂的機會不大,但證監會將繼續評估是否需要修訂法例。

上述建議提議取消現行的惡劣天氣安排,以便證券市場及衍生產品市場在惡劣天氣下可繼續提供交易、結算及交收服務。諮詢文件旨在就上述建議的惡劣天氣下維持交易安排徵詢公眾意見諮詢期為八星期,將於2024126日結束。

 

如有查詢,歡迎與我們聯絡:

E: cc@onc.hk                                                                       T: (852) 2810 1212
W:
www.onc.hk                                                                    F: (852) 2804 6311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三期19

注意:以上內容涉及十分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案的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請聯絡我們的律師。

ONC柯伍陳律師事務所發行 © 2023

律師團隊

張國明
張國明
合夥人
葉鉅雲
葉鉅雲
合夥人
何偉業
何偉業
合夥人
黃麗文
黃麗文
合夥人
張昊
張昊
合夥人
陳寳文
陳寳文
合夥人
張國明
張國明
合夥人
葉鉅雲
葉鉅雲
合夥人
何偉業
何偉業
合夥人
黃麗文
黃麗文
合夥人
張昊
張昊
合夥人
陳寳文
陳寳文
合夥人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