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九招十二式」對買家的保障
簡介
立法會在2010年4月21日就《2010年撥款條例草案》(即2010至2011年度財政預算案)進行二讀辯論,當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建議,就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樓花)的銷售推出9項附加措施(「九招」)。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亦於同日宣布,推出12項加強規管示範單位的措施(「十二式」)。
因應上述建議,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商會」)於2010年6月1日公布《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的銷售說明指引》(“Guidelines for Sales Description of Uncompleted Residential Properties”)(《售樓指引》),以提高銷售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的資訊透明度。
本文將會簡要說明上述九招十二式的內容。
財政司司長提出的九招
1. 發展商在銷售所有未建成及已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時均須遵守商會的售樓指引;
2. 發展商須在公布5日內的成交資料時,同時披露當中涉及發展商的董事局成員以及其直系親屬的交易(註:如某項交易涉及發展商的董事局成員以及其直系親屬,則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披露有關交易);
3. 如提供示範單位,示範單位須符合一系列的規格要求,包括必須提供最少一個在間隔、裝修用料以及附送的設備上完全與交樓標準一致的示範單位;
4. 首張價單須包括更多單位。小型發展項目(即涉及少於100個單位) 須最少提供30個單位或可供出售單位的30%,兩者以較多者為準;而大型發展項目(即涉及100個或多於100個單位)則須最少提供50個單位或可供出售單位的50%,兩者以較多者為準。
5. 把目前只須於開售前24小時向公眾提供售樓說明書的要求,提高至須於開售前7日向公眾提供售樓說明書;
6. 發展商在出售任何數目的單位予任何人士時,必須於最少3日前公布有關價單;
7. 樓盤的宣傳物品須清晰地提供有關樓盤座落的地區及地址;
8. 發展商須同步在其網頁上載售樓說明書及所有價單;及
9. 發展商在銷售一手住宅現樓時,須在樓盤內提供實地單位供公眾參觀。
「十二式」加強規管措施
1. 示範單位的大小/尺寸須與核准建築圖則及售樓說明書訂明或描述的大小/尺寸完全相同。
2. 示範單位須在當眼處張貼平面圖/圖則,展示單位所有主要尺寸及標明比例。
3. 示範單位須展示圍牆或邊界牆。
4. 發展商須提供最少一個展示實際交樓狀況的示範單位(即:清水房)。
5. 示範單位如拆除了非結構內牆或間隔,則須在地面用實線明顯標示有關的非結構內牆或間隔的確實位置及闊度。
6. 單位內如有任何窗台、冷氣機房、露台及工作平台,均須在示範單位展示。
7. 示範單位須設有天花板。示範單位的高度須相等於或不高於有關核准圖則及售樓說明書訂明或描述的高度。如因環境所限,以致示範單位的高度較實際單位的高度為矮,則須在示範單位當眼處張貼顯眼的告示,說明兩者高度的差別。
8. 示範單位須裝上大門。示範單位的其他房門即使不裝上,仍須安裝門框。
9. 示範單位採用的室內裝修用料,須與買賣協議及售樓說明書訂明或描述的完全相同。
10. 在示範單位內展示並且將於交樓時實際贈送予買家的物品(例如電器),須清楚標明。
11. 發展商須向商會提交經認可人士簽署,證明示範單位外牆周界與建成單位的外牆周界完全相同的證明書,以作紀錄。如有潛在買家要求查閱,商會應容許查閱。
12. 發展商須容許參觀者在示範單位內量度尺寸、拍照及錄影。
評論
商會大致上根據政府建議的九招編製了《售樓指引》,但同時提出了若干修改,而且上述九招並非一刀切適用於所有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
首先,第四招(規定首張價單須包括的最少單位數目)並不適用於在公契中被歸類為「洋房」的物業的銷售。
此外,對於以下種類的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只有第二招(規定於5日內公布成交資料)適用,其餘八招並不適用:
(1) 將未建成的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在單一宗交易中整幢出售予單一買家(即:將樓盤的某一期的任何樓宇,在單一交易中整幢出售予單一買家);
(2) 將在公契中被歸類為「洋房」的未建成一手私人樓盤,在單一交易中整批出售予單一買家(即:在單一交易中將樓盤中的所有洋房出售予單一買家);及
(3) 將未建成的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包括「洋房」)以公開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出售(即:以公開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將樓盤內的任何個別單位/洋房出售予任何個人或公司)。
然而,商會在《售樓指引》中清楚表明,物業在整幢出售後,若當中的單位其後在市場上轉售予個別買家,轉售交易中的賣家須在適用的情況下遵守全部九招。商會要求整幢物業買賣交易的買家就此簽署一份承諾書。
另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建議的十二式已納入為《售樓指引》的附錄B。
總結
《售樓指引》在2010年6月1日落實後,地產發展商須遵守更多公佈規定。《售樓指引》的內容大致上與政府的建議相同,為有意購買未建成住宅物業的人士提供更佳的保障,可避免誤導性的銷售手法及營銷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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