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網站的五大特徵及受害人享有的法律追索權
簡介
在互聯網時代,科技進步不但為我們的生活帶來改變,而且也助長騙徒設計新的網絡欺詐模式。
去年,有關馬斯克(Elon Musk)贈送虛擬貨幣的騙案成為美國以至全球各地傳媒的頭條。騙徒假冒馬斯克在Twitter張貼連結,邀請公眾參與一項聲稱可獲雙倍回報的比特幣投資活動。該連結看來具備專業網站的所有特質,宣稱由馬斯克的特斯拉團隊營運,並展示該項聲稱比特幣贈送活動正進行得如火如荼。
可惜,該投資活動承諾的回報從未兌現。其後的調查發現,在騙案完全被偵破並公諸於世前的2個月內,犯案者合共騙取了約200萬美元。
然而,這只是互聯網用戶(「用戶」)成為受害人的眾多網上騙案之一。除了上述這類欺詐個案外,其他常見的欺詐網站種類包括虛假安全警報、虛假網店以及貌似真實正當網站的網絡釣魚連結。
五項識別欺詐網站的警示
在瀏覽來源未經證實的網站時,應留意以下可能表明是騙局的警號:
- 迫切的語氣:雖然欺詐網站的形式各有不同,但萬變不離其宗——騙徒善於操控用戶的情緒,從而削弱用戶提出質疑的本能。為此,騙徒會製造迫切感,要求用戶在不假思索或未有時間核實的情況下立即採取行動。例如,設計惡意軟件的網絡犯罪者會利用用戶恐懼及急於防止其電腦受病毒入侵的情緒,驅使他們立即安裝惡意軟件。同樣地,限時的折扣、獎賞及難以抗拒的投資機會,均能激起用戶即時購買及投資意欲,繼而誘使他們預先付款。
- 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要約:「假如某事好得令人難以置信,那它很可能不是真的。」消費者一方面努力作出明智選擇及好議價時,亦需區分精明和不合常理的交易。同樣地,投資資產以期日後獲取更大回報是一回事;期望不勞而獲或付出少許代價便獲得超乎理想的回報卻是另一回事。用戶在遇到違反商業常理的要約時應提高警惕。此外,網站若以浮誇的言詞吹噓自己的銷售額或投資認購額,看來會更加可疑。
- 馬虎的內容及網站介面:騙徒一般希望盡可能花最少工夫來實行欺詐計劃。就此而言,奇怪的版面、低像素的圖像及馬虎的內容均顯示那可能是騙徒在短時間內建立的虛假網站。
- 奇怪的網址:即使網站的外觀看似正常而且內容大致正確嚴謹,用戶亦應查看網站域名及延伸部分等細節。網址如與網站內容不相符、冗長或有拼寫錯誤,則應提高警覺。此外,專業騙徒也可能會把真實網站網址的幾個字母換成相似的字符來模仿該網站。
- 沒有掛鎖圖標及「https」:網頁瀏覽列內的掛鎖圖標及「https」表示用戶與網站的連接已加密,並且使用安全套接層(SSL)或傳輸層安全(TSL)認證,這代表網站以保密的方式交換數據。儘管掛鎖圖標並不一定代表網站的內容經過核實,但欠缺掛鎖圖標肯定是一大警示。
法律追索權
揭發網絡欺詐後,假如案情牽涉匯款,受害人必須聯絡銀行要求撤銷轉帳、立即向香港警方(「警方」)報案,以及展開民事訴訟。
「不同意處理書」制度
收到報案後,警方的聯合財富情報組可向有關涉案收款銀行發出「不同意處理書」,表明警方不同意相關收款人帳戶(「收款人帳戶」)的任何資金被轉移。「不同意處理書」並非銀行須嚴格遵守的具法律約束力的通知書;相反,它只是證明銀行知悉及相信收款人帳戶的資金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鑒於《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訂明,任何人如處理其知道或相信是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屬犯罪,故此銀行一般會凍結收款人帳戶以免觸犯法例。更多有關「不同意處理書」的資料,可參閱我們早前〈慎防誤墮洗黑錢法網:上訴庭駁回就「不同意處理書」違憲而提出的司法覆核〉一文。
民事訴訟
由於「不同意處理書」並非法院命令,而且是否凍結收款人帳戶的最終決定權在於金融機構,因此受害人應同時提出民事訴訟以追討被騙款項。
- 披露令:如欺詐計劃涉及多層收款人,受害人將須根據《證據條例》第21條透過銀行信託命令(Banker’s Trust order)追蹤被騙款項。銀行信託命令授權相關銀行披露收款人帳戶的詳細資料,包括所有相關交易記錄及餘額。
- 凍結令:強制令的重要性在於禁止收款人在法院作出判決前處置或耗用其資產,以免收款人無法執行法院判決。受害人可申請所有權強制令或資產凍結令,或同時申請上述兩項命令。所有權強制令是建基於受害人對已被轉移的騙款提出所有權申索,故此收款人被視為以推定信託形式持有有關款項。資產凍結令的目的則更為廣泛:不論受害人是否對被凍結資金提出有效的所有權申索,均禁止收款人處理其資產,從而確保收款人有足夠款項履行判決。
- 取得判決:受害人可倚賴多項理據以追討被騙款項,包括 (a) 欺詐;(b) 不公獲利;及 (c) 推定信託。由於欺詐罪的門檻及舉證要求較高,要成功控告騙徒欺詐是非常艱難的。此外,收款人不一定是策劃整項欺詐的主腦。同時,若受害人的案情基於欺詐,則不能申請簡易判決。。就此而言,除非有充分證據指控所有收款人均涉及欺詐,否則較為審慎的做法是倚賴不公獲利及/或推定信託來追討被騙款項。
在大多數情況下,騙徒及/或收款人不會出庭就申索提出異議,而受害人因而能取得缺席裁決。 - 執行裁決:最後,在取得針對收款人的判決後,受害人可向有關銀行送達債權扣押令,以要求從收款人帳戶發還資金。倘若受害人已取得缺席裁決,便可進一步根據《受託人條例》第52條取得歸屬令,藉此強制有關銀行向其付還被騙款項。
要點
網絡欺詐仍有上升趨勢,用戶在瀏覽不同網站時應時刻保持警惕。若不幸成為網絡欺詐的受害人,則應及時向通知銀行及向警方報案,並就追討被騙款項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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