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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 + (醫療科技及醫療護理發明) = 病人私隱及知識產權的法律問題

2020-02-01

新型冠狀病毒催生的醫療科技

遙距診斷工具

2019冠狀病毒(「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推動了遙距診斷工具的應用。在美國,首宗新型冠狀病毒個案就是由機械人醫生進行診治,從而安全地治療患者,避免增加醫護人員承受的風險。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亦促使中國自行研發遙距診療技術,用小型診斷程式,協助使用者自行評估感染風險。

遙距醫療服務的發明者應注意潛在的病人私隱及保密問題,尤其是因為這類服務的關鍵就是傳送病人資料。在香港,病人資料的儲存及傳送除了受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同時亦須遵守《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因此,在經營業務過程中使用醫療資料的企業比其他企業受到更嚴格的規管。醫療公司如需要關於這類私隱問題的法律意見,本所樂意提供協助。

催生新藥物及醫療設備

自從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以來,全球的醫療公司都致力盡快研發治療方案、藥物以致能預防公眾受感染的疫苗。

在新型冠狀病毒的DNARNA序列經確定後數星期內,全球多家醫療公司均表示已研發出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疫苗。例如,Moderna公司於20202月底宣布準備將其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進行人體測試後,公司股價即大幅上升15%。其他因新型冠狀病毒而出現的新發明,還包括經改良的家居防護裝置(例如防菌不織布衣物及產品)及新醫藥產品。


醫療發明的相關法律問題

若要完全享有發明成果,發明者必須 (i) 確保其產品符合法律;及 (ii) 其知識產權獲適當保護。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已引起激烈的專利競賽,多家中國公司均嘗試為治療藥物申請專利及投產。例如,在新型冠狀病毒爆發獲公認後不久,武漢病毒研究所在中國為利用瑞德西韋結合虐疾藥物治療新型冠狀病毒的方法申請專利。此項申請隨即引起美國吉利德科學公司注意,因為以瑞德西韋治療沙士及中東呼吸綜合症的治療方案的專利是由吉利德公司擁有的。不久,博瑞生物醫藥(蘇州)股份有限公司更在未向吉利德公司申請特許使用權的情況下,開始大量生產瑞德西韋的有效成份。面對此類情況,客戶如需保障其知識產權,及/或授出特許權以在目前環境下善用其發明,本所的知識產權服務團隊樂意隨時提供協助。


總結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醫療科技及醫療護理公司在將其產品推出市面前,宜妥為徵詢法律意見即使市場對有關新產品有急切的需要,但生產商仍須特別注意:

·           有關醫療服務/產品是否涉及病人資料?

·           是否以安全方式傳送病人資料?

·           是否已處理所有病人資料保護及私隱問題?

·           有關產品是否原創?如是,產品是否已獲專利或版權保護?

·           如非原創,採用原創進行附加發明的人士是否已取得特許使用權?

·           相反,如果你擁有的知識產權被他人用作新的發明,對方是否已獲得你授予特許使用權?

如你遇到上述或任何相關的法律問題,本所的專業知識產權團隊能為你提供意見。


如有查詢,請聯絡我們的知識產權及網絡法部門:

E: ip@onc.hk                                                                    T: (852) 2810 1212
W:
www.onc.hk                                                                F: (852) 2804 6311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三期19

注意:以上內容涉及十分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及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個案的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請聯絡我們的律師。

ONC柯伍陳律師事務所發行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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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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