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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稅務局的統一基金免稅制度及附帶權益稅務寛減指引

2024-02-29

為提升香港作為優越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香港政府2020年引入有限合夥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LPF)制度放寬對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pen-ended fund companyOFC)的規定推出基金免稅制度附帶權益(表現費務寛減,以支持基金業的發展。加上家族辦公室稅務寛減,這些稅務措施將為香港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大支持,並吸引全球各地的資產管理公司在香港設立亞洲總部

2019 年稅務(豁免基金繳付利得稅)(修訂)條例》於 2019 4 1 日生效,旨在豁免大多數類基金繳納香港利得稅。統一基金免稅(unified funds exemptionUFE)制度為所有在香港運營的基金提供統一的稅務待遇。此外,私人股權基金獲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核證,其投資經理可就具資格附帶權益享有0% 香港利得稅及薪俸稅稅率。

本文將概述有限合夥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基本特,以及基金經理基金如何能享有上述稅減免。

香港的常見基金結構

下表顯示有限合夥基金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主要差異:

 

有限合夥基金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投資工具

封閉式

較適合私人股權基金

開放式

較適合對沖基金或上市證券基金

基金成立費用

較低

較高,但可申請政府資助

成立子基金

禁止

允許

各獨立子基金之間的法律責任分開

獨立法律責任

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

須設有獲證監會發牌或註冊從事第9類受規管活動(資產管理)的投資經理

託管人

非必須

法例規定

申請處理需時

較短

(約23星期)

較長

(約1.52個月)

須外聘核數師

享有統一基金免稅

有限合夥基金

有限合夥基金制度於20208月實施,旨在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在香港註冊,最終促進資流入大灣區。有限合夥基金以有限合夥商號的形式建,為投資者的利益管理投資。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下,基金須設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基金的債務責任承擔無限責任)至少一名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以符合註冊資格。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是開放式集體投資計劃採用有限責任可變股本的公司形式,主要作投資基金工具,為股東利益管理投資。因此,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並非從事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622章)成立的一般公司所從事的商貿業務活動而設

政府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提供的資助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具有與開曼群島用的獨立投資組合公司似的特。為提高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競爭力,基金如在香港成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將離岸基金遷冊至香港,現可享有相當優厚資助,所有支付予香港服務供應商的專業費用(例如準備成立公司的法律費用,包括草法律文件或售文件的任何費用)可獲得70% 回扣。每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回扣上限為100萬港元,投資經理最多可為三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申請助。

此外就成立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外國基金遷冊來港徵詢稅務意見的費用亦符合享有70% 回扣的資格。投資經理仔細了解香港稅務規定(包括但不限於能否享有統一基金免稅附帶權益的務寛減,以及一般的資本增益申索)。審閱基金私募備忘錄也很重要,因為是一份載有大量有關基金投資策略資料的公開文件。

 

統一基金免稅制度

稅務局於2020661《釋義及執行指引》(DIPN),澄清稅務局香港非香港註冊基金統一基金免稅制度觀點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我們的文章〈適用於香港註冊基金的離岸基金豁免制度重點〉。

隨著稅務居民規定2019年取消,香港註冊的基金現在也統一基金免稅基金董事業務活動亦非必須在香港境外進行

指定交易

指定交易包括(其中包括)公共證券、私人公司股份、期貨合約及外幣的交易。至於加密貨幣及其他虛擬資產的交易是否屬於指定交易,則有待進一步澄清。

就私人公司的交易而言,通常的做法是成立一個或多個特定目的實體(special purpose entitiesSPE)以持有在獲注資私人公司(investee private companyPE)的投資。

特定目的實體

特定目的實體成立的唯一目的必須是持有及管理私人公司,而且在註冊成立後不得進行任何其他交易或活動

私人實體

儘管基金豁免已擴展至適用於私人股權基金,但投資組合公司仍須遵守額外規定。首先是投資於香港不動產的10%門檻,即持有香港不動產的總市值不得超過公司資產總值的10%

除了不動產測試,公司還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額外規定

1.       持有期限測試:基金必須持有私人公司至少兩年

2.       控制權測試:基金在私人公司中並無控制性股權

3.       短期資產測試:私人公司資產中不超過50% 的市值為短期資產(即持有少於三年的資產)。

 

防止迂迴避税的條文

即使基金符合統一基金免稅規定,但在下列情況下,基金的香港投資者的獲豁免應評稅利潤仍會被視為應課稅收入:

1.       香港投資者共同持有基金30% 或以上的實益權益;或

2.       與基金有關聯的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的任何實益權益。

附帶權益的務寛減

根據於20215月生效的《2021年稅務(修訂)(附帶權益稅務寛減)條例》,合資格收取提供投資管理服務而合資格付款指定範圍交易所產生的資格附帶權益,可獲繳納香港稅項,稅務寛減適用202041日或之後收到或計的具資格附帶權益

有別於資產管理費,僅與利潤相關的服務費(即附帶權益才可享有務寛減。一般而言,只有高於門檻回報率(基準)的利潤才為投資經理帶來附帶益。基金管理實體分配基金管理經理的附帶權益也獲豁免香港薪俸稅。

另一個重要先決條件是關於指定範圍交易」,即在統一基金免稅制度下已獲豁免利得稅的私人股權基金的交易。私人股權基金必須獲金管局核證。向金管局申請證時提供聘核數報告。

2022831日,金管局基金申請發出核數師報告指引。基金申請證時,須聘請執業會計師,根據HKSRS 4400(修訂)編製定程序報告agreed-upon procedures report),內容應詳述基金結構投資活動。

最後,基金理還須在每個相關課稅年度符合以下性測試:

1.       香港全職合資格僱員平均人數 ≥ 2

2.       在香港產生的年度營運開支 ≥ 200萬港元(26萬美元)。

香港政府致力推動香港資產管理行業及香港註冊基金,而同時稅務局亦關注離岸基金豁免的潛在濫用情況,尤其是香港不動產的短期交易方面

因此,基金管理人必須密切注意上述所有規定,因為即使短暫未有遵守任何一項規定,亦可能導致基金全年不能享有豁免優惠。為了享有70% 的專業費用回扣,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宜在籌備初期詢稅務顧問的意見。

 

如有查詢,歡迎與我們聯絡:

E: tax@onc.hk                                                                      T: (852) 2810 1212
W: www.onc.hk                                                                    F: (852) 2804 6311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第三期19

注意:以上內容涉及十分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案的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請聯絡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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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發炫
鄺發炫
高級稅務顧問
鄺發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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