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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候了的香港版权制度修订——香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吗?

2022-03-31

香港版权制度的背景

香港的版权制度受1997年生效的《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规管。自2006年起,香港政府进行了多次公众咨询,先后于2011年和2014年向立法会提交《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2011年条例草案」)及《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2014年条例草案」),以期紧贴急速的科技发展和创新。然而,两份条例草案均由于当时部分立法会议员忧虑建议法例条文可能会窒碍创作及表达自由而未获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于20211124日刊发咨询文件(「2021年咨询」),重新提出2014年条例草案的主要立法建议,并加入一些新的版权豁免情况。


2014年条例草案

2014年条例草案主要就以下五个范围提出修订:

  1. 引入新的科技中立专有传播权利,让版权拥有人能透过任何电子传送模式(例如串流)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引入科技中立的传播权利可让本港的版权制度与许多海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看齐,例如英国(2003年)、新加坡(2005年)等。
  2. 对未获授权而为牟利或报酬或以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权利的程度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的人施加刑事制裁。
  3. 就版权作品的允许行为范围作出修订,以及为教育界、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让网络服务提供者暂时复制版权作品及媒体转换而新增版权豁免,并新增公平处理豁免,以涵盖以下用途:(i)为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和模仿目的;(ii)评论时事;及(iii)引用。
  4. 引入「安全港」条文,以限制网络服务供应商须就侵犯版权承担的责任。
  5. 民事案件的额外损害赔偿。


2021年咨询

2021年咨询主要提出四个新问题:

  1. 是否应维持现时在法例中订明所有豁免的做法?在香港,《版权条例》第II部提供超过60项豁免,允许使用者在若干情况下无需经版权拥有人同意而合理使用版权作品。有些司法管辖区(例如新加坡及美国)亦会根据某作品的某项使用是否公平而为没有在法例中尽列的目的提供豁免。大部分普通法地区(包括香港)仍然采用订明所有豁免的做法。
  2. 是否应禁止利用合约限制或「凌驾」版权豁免?在现行的版权制度下,版权拥有人可透过商业合约授权或批出特许予使用者,以使他们根据各合约方议定的条款及条件使用其作品。虽然版权法例提供法定豁免,容许为某些特定用途而无需版权拥有人同意使用版权作品,但商业合约仍可排除这些法定豁免条文的应用。某些司法管辖区(例如英国)禁止利用合约来排除或限制某些版权豁免。政府现时的取向是不干预订约方议定合约条款的自由。
  3. 是否应引入规管用作取得互联网上未获授权内容的装置(「非法串流装置」)(包括机顶盒和预载应用程式)的特定条文?虽然《版权条例》并无关于非法串流装置的特定条文,但已有多项处理网上侵犯版权活动的条文,可用于打击非法串流装置,例如第273A条订明,任何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应用于版权作品的科技措施作出规避,须负上民事法律责任。在这方面,政府的立场是维持现状。
  4. 是否应引入专为版权而制定的司法封锁网站机制?香港现时并没有专为版权而制定的封锁网站强制令法例条文。《高等法院条例》(香港法例第4章)第21L条提供了强制性济助,如有证据显示在已确定的网上位置出现大规模侵权活动,版权拥有人可考虑向法庭申请适当的强制令。英国、澳洲及新加坡在其法例中明确订明赋予法庭发出网站封锁令的权力。香港政府现时的立场是不须引入专为版权而制定的司法封锁网站机制。

咨询文件提出了以下三个可作进一步研究的议题:

  1. 延长版权保护期限:日本、新加坡、南韩、英国和美国已把其版权制度下的保护期限延长至作者死后70年。
  2. 就文本及数据开采引入特定的版权豁免:部分海外司法管辖区(包括欧盟、日本、新加坡及英国)已在其版权法例引入文本及数据开采的豁免,以便利研究和创新。
  3. 人工智能与版权。


建议修订内容是否符合国际标准?

然而,上述的建议修订是否足以紧贴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

在英国政府发表名为「英国人工智能策略」的政策声明中,英国政府表示有意令国家成为人工智能范畴的全球领袖,并特别指出一个鼓励初创企业、扩充企业及科技巨擘研究、开发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社会环境的经济增长潜力。英国知识产权署其后进行了公开咨询,探讨英国现时的知识产权法例应如何配合持续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在创新过程中的使用。欧洲委员会亦指出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挑战,并在其于2021421日刊发的人工智能规例建议中提出了具体的计划。

另一方面,正如上文所述,除非公众强烈要求就上述四项新议题修订法例,否则以2021年咨询为基础的新条例修订草案只会与2014年条例草案大同小异,那么香港的版权法将继续落后于其他司法管辖区。

虽然如此,咨询文件将人工智能列为可作进一步研究的「潜在」议题,显示香港政府有意进一步更新香港的版权保护制度,与时并进。虽然香港的版权制度在保护多种现有及崭新形式的版权作品方面仍然落后,但2021年咨询无疑是各界乐见迈向正确方向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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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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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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