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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程序将更快捷

2025-03-28

简介

2025116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完善发牌程序的事宜发出通函(「该通函」)。这是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出的第二份通函,第一份于20241218日发出。本文重点说明该通函就 20241218日之后提交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所列明的新发牌程序及改革后的外部评估规定。

概览

根据完善后的发牌程序,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申请者」)在设置所有相关的系统及监控措施后,须委聘外部评估专家进行外部评估。证监会将成为申请者所须进行的外部评估中的协定参与方,而外部评估亦经优化,以聚焦于确保申请者的政策、程序、系统及监控措施(「政策程序」)有合适的设计及实施方法。

新的发牌程序

申请者必须透过WINGS平台(证监会的官方电子表格及资料提交服务平台)向证监会提交以下文件:

1.      其书面政策及程序的副本;

2.      显示申请者已物色合适的外部评估专家进行外部评估的证明文件;

3.      外部评估专家的能力声明;及

4.      与委任外部评估专家有关的文件。

证监会将全面地评估有关申请,考虑多项因素,包括:申请者的业务架构,申请者及具有主导影响力的实体(例如其最终控制人、拟委任的负责人员及核心职能主管)的胜任能力和适当人选资格,以及拟委任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能力。证监会如有任何疑虑,有权拒绝申请或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牌照申请获接纳后,申请者应实施其系统及监控措施,包括就合规措施委聘外部服务提供者。

申请者准备好接受外部评估后,应与证监会及外部评估专家订立三方协议,以评估其政策程序。证监会将监督整个外部评估过程,厘清监管规定,以及就评估结果提供意见。证监会如满意外部评估的结果,在所有其他待处理的事宜完成后,便会向申请者发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

外部评估

根据证监会的观察,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设置硬件及软件解决方案后,往往需要大幅修订其政策程序。因此,只应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完成设置其系统及监控措施,并全面调改政策程序以确保它们可按计划运作之后才进行外部评估,这一点非常重要。

除了要求提交外部评估报告以评估申请者的政策程序,证监会亦已优化外部评估程序,以确保申请者的政策程序有合适的设计及有效地实施。该评估须以直接鉴证的方式进行,并由执业会计师签署,而外部评估专家应确定申请人的政策程序是否已遵守相关指引。

要点

从精简后的发牌程序可见,证监会致力为香港的虚拟资产发建立蓬勃的生态环境及健全的发展框架。随着证监会与申请者之间的协作完善,相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能够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更快捷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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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内容涉及十分专门和复杂的法律知识及法律程序。本篇文章仅是对有关题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参考,不能构成任何个别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请联络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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