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向股东支付赔偿
简介
于2020年5月18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针对于2020年12月24日被除牌的康佰控股有限公司(「康佰」)的两名执行董事及一名涉嫌幕后董事(统称「前董事」,详见下文)向原讼法庭提出呈请。最近证监会与前董事就赔偿公众股东的问题达成和解,前董事同意向康佰的独立公众股东作出赔偿。
证监会的案情
证监会于2018年7月对康佰及前董事展开调查,并注意到一些情况,包括:
1. 前董事致使康佰及其中一家附属公司分别于2016年及2017年进行两宗高价收购(「高价收购」),被收购的两家附属公司集团由虚构或虚假业务组成。两宗收购的定价被大幅高估了合共2.29亿港元;
2. 康佰在2016年至2019年的多个会计期间,在其财务报表中计入在上述高价收购中取得的收益,从而将公司收益夸大了超过84%至99%;及
3. 高价收购及虚假及/或虚构业务令康佰损失了超过2.93亿港元(「该损失」)。
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规定,在若干情况下,证监会可向原讼法庭申请取消董事资格。证监会行使此项权力的常见情况包括:公司欺压或欺诈其成员、令成员未能获得成员合理期望获得关于公司业务或事务的所有资料,或对成员造成不公平损害。证监会可要求(其中包括):(i) 饬令须为公司业务或事务曾以订明方式经营或处理而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人,在不超过15年的期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关涉任何公司的管理;及/或 (ii) 法庭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命令,包括命令要求任何人赔偿公司的损失。
由于康佰(及/或前董事)的不当行为严重,为了保障投资大众的利益,证监会于2019年5月29日指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暂停康佰股份的买卖。康佰的股份于2020年12月24日被联交所除牌。
和解
证监会于2024年9月16日宣布,透过一项通称为「Carecraft程序」的简易程序与前董事达成和解。Carecraft程序是一种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常用的和解及快速解决机制。透过Carecraft程序达成和解时,各方通常会就以下事情达成共识:(i) 事实陈述,这意味着被告人必须承认若干不当行为;(ii) 答辩人将被取消董事资格的时期(如适用);及 (iii) 答辩人须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本案中,前董事同意向康佰支付约1.92亿港元的赔偿。康栢同意以特别股息的方式向其股东分发全部赔偿额。此外,两名合共持有康佰24.4% 股份的股东已承诺退回他们应得的特别股息,以重新分发给独立公众股东。
此外,作为和解的一部分,证监会及前董事已就一份事实陈述达成协议,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执行董事廖天立及李敏滔遵循吴国辉的指令和指示来经营康佰的事务。吴国辉自2016年起为康佰的幕后董事。
2. 前董事导致康佰进行高价收购,定价被大幅高估了合共2.29亿元,使吴国辉能够挪用康佰的资金以从中获得私利,并造成假象令人以为康佰拥有大量业务及资产,继而令其证券可继续上市。两家被收购的附属公司集团均由吴国辉安排的虚构或虚假业务组成。
3. 前董事致使康佰在没有商业理由的情况下借贷,并支付约6,400万港元的费用及利息。
4. 前董事虚假地夸大了康佰在2016年至2019年间的多个会计期间的收益,使康佰蒙受该损失。
5. 基于上述理由,前董事违反了他们对康佰负有的受信责任。
(和解条款统称「和解方案」)
透过Carecraft程序进行的和解须经原讼法庭批准后方可作实。听取各方和解建议的聆讯已定于2025年4月2日进行。如获原讼法庭批准,独立公众股东将收到每股0.066港元,较康佰于暂停股份买卖前的最终收市价高2.75倍。
要点
和解方案最终会否获批准虽属未知之数,但此方案前所未有地提出让小股东直接得到违规者支付的赔偿。证监会在处理上市公司的潜在违规行为时,相信将继续采取严格态度,因此,公司应时刻了解最新的监管制度,并严格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和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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