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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就诈骗案件发出归属令有待上诉澄清

2023-03-31

简介

在诈骗案件中,若受害人曾把款项存入骗徒的银行帐户,法院是否有权根据香港法例第29章《受托人条例》第52(1)(e) 条发出归属令,要求银行向受害人付还骗款?这个问题目前仍未有定论。我们先前在〈电邮骗案:追讨被骗资金的最佳方法〉一文中亦曾探讨这个范畴的不确定性。最近在Flora Education Ltd v Yuet Co Ltd [2023] HKDC 394一案中,香港区域法院(「法院」)审视了原讼法庭曾作出的两类结论不一的案例,并再次指出此问题有待上诉法院提供指引或澄清。

背景

本案是典型的电邮诈骗案件。原告人是一间提供教育服务的香港公司(「原告人」),并定期向供应商(「供应商」)订购课本。原告人于20219月左右向供应商发出订单时,一名骗徒假扮供应商的员工向原告人提供虚假的银行帐户号码,原告人因此汇款到该银行帐户两次,总额为336,987.01港元(「汇款金额」)。经调查发现,被警方冻结的虚假银行帐户属于一间名为Yuet Co Ltd的香港公司(「被告人」)。因此,原告人向法院申请作出宣布性质的济助(即要求法院宣告汇款金额属于原告人)及发出归属令,将汇款金额归还原告人。

被告人及第三债务人银行均没有发出拟抗辩通知书。

宣布性质的济助

在考虑原告人应否获得宣布性质的济助时,法院认为被告人保留汇款金额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在警方冻结其银行帐户时,被告人已获告知来自原告人的汇款有可疑。此外,由于被告人银行帐户的余额多于汇款金额,因此要识别可追踪的骗款并不困难。法院认为,本案是适合根据香港法例第336H章《区域法院规则》第28号命令第4条规则作出简易裁决的案件,并认为应向原告人授予宣布性质的济助。

归属令

互相矛盾的案例

然而,法院在考虑应否按原告人的请求发出归属令时遇到难题。根据《受托人条例》第52(1)(e)条,「凡股票或据法权产(即金钱及款项)是藉按揭或其他方式归属予受托人,而法院又觉得适宜,法院均可作出命令,将转让或要求转让股票的权利,或收取股票的股息或收益的权利,或为有关据法权产提出起诉或进行追讨的权利,归属法院所委任的人」。法院指出,原讼法庭就归属规则的问题曾作出两类结论不一的裁决。

800 Columbia Project Company LLC v Chengfang Trade Ltd and Ors [2020] HKCFI 1293是否定《受托人条例》第52(1)(e) 条适用于与本案类似的骗案的主要案例之一。原讼法庭认为第52(1)(e) 条不适用,因为以法律构定信托方式代原告人在银行帐户持有若干款项的被告人,不应被视为《受托人条例》所指的获法院「委任」。

然而,另一类案例则认同《受托人条例》第52(1)(e) 条适用。在Wismettac Asian Food, Inc v United Top Properties Ltd & Ors [2020] 3 HKLRD 732一案中,原讼法庭认为《受托人条例》的范围足以涵盖因法律的施行而成为法律构定受托人的情况,例如骗案受害人为收回可追踪至受托人手上的财产而提出的所有权申索。因此,法院可发出归属令,准许受害人收回可追踪至法律构定受托人帐户的款项。法院可引用《受托人条例》第52(1)(e) 条指示第三债务人银行向受害人付还款项。

而在Donald Henry Case v Prolifting International Ltd [2021] 2 HKLRD 16一案中,法院进一步认同Wismettac Asian Food, Inc v United Top Properties Ltd & Ors案的裁决。法院认为,在骗徒或后来的收款人收取受害人的款项或可追踪的所得款项时,法律构定信托便已藉法律的施行而产生,法院就此作出的宣布只是确认法律地位,而非透过该命令建立任何信托。此外,第52(1)(e) 条中「或其他方式」一词的范围足以涵盖藉法律的施行而将据法权产归属予法律构定受托人的情况。

裁决

法院认为,《受托人条例》第52(1)(e) 条是否适用于此类骗案的问题有待上诉法院提供指引或澄清。在未有该等指引或澄清的情况下,法院倾向跟随Wismettac Asian Food, Inc v United Top Properties Ltd & Ors的裁决(大部分其后及近期案例均同意及选择跟随该案),并裁定法院在与本案类似的情况下有权发出归属令。

法院亦澄清,在没有归属令便无法或难以处理财产的情况下,通常适宜发出归属令。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及其董事缺席聆讯,期望他们遵守命令归还被挪用的资金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法院认为按原告人请求发出归属令是适合及必要的。

要点

在法院可否就骗案发出归属令的问题上,香港的法律原则仍是不清晰的。尽管香港法院倾向发出归属令,但此问题仍有待上诉法院提供指引或澄清。骗案受害人如不肯定自己是否有权向被告人收回骗款,则应征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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