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建议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
简介
于2023年11月3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了一份咨询文件,建议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维持正常运作。目前,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任何一日(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如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政府宣布「极端情况」(「恶劣天气交易日」),金融市场便会停市。
咨询文件指出,金融市场因恶劣天气而停市会令香港的广大投资者承担市场风险,环顾大部分其他主要市场均可在恶劣天气下维持正常交易,香港金融市场有需要考虑改变现时在恶劣天气下的安排。本文将概述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建议运作安排,以及有关变更的法律影响。
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建议运作安排
联交所的建议基于以下主要原则:首先,确保人员及投资者安全;第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第三,尽可能维持一般的正常运作;第四,确保参与者履行未平仓合约及未交收股份数项的相应风险责任,以遵守及符合本地和国际监管要求。
下文概述香港证券市场、沪股通和深股通、香港衍生产品市场以及新上市的建议运作安排。
香港证券市场
交易及结算安排:恶劣天气交易日的交易安排(例如交易时段、交易机制等方面的安排)与常规交易日相同。恶劣天气交易日的港股通交易安排将犹如没有恶劣天气一样(即此日亦为港股通交易日)。结算及交收将维持与常规交易及交收日相同。于一级市场申购和赎回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单位的流程预料将与常规交易及结算日的流程一致。正常到期或强制赎回事件而导致的现金结算金额的支付在恶劣天气交易日不受影响。
豁免补购:然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及股份过户登记处之实体营业点预期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关闭。参与者于恶劣天气下将不能提存实物股票。公司行动的最后过户登记日(若当日为恶劣天气交易日)会继续因应恶劣天气顺延,因此,于中央结算系统以外持有足够证券的参与者将未能实体存入证券作交收待交付股份數额之用,香港结算或批准豁免补购以应对此类情况。
公司行动:由于恶劣天气下无法存取实物股票,为确保实物股票持有人享有权益或参与公司行动的资格不受恶劣天气影响,最后过户登记日若为恶劣天气交易日,则应继续顺延。
对于有除权安排的公司行动(例如现金股息),若持有实物股票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能于延迟后的最后过户登记日的指定时间之前向中央结算系统呈交并完成存入或提取股票,中央结算系统亦将权益资格作出相应调整,以反映相应的存入及提取。对于有最后过户登记日但没有除权安排的公司行动(例如投票表决),除另有指明外,香港结算将按照延迟后的最后过户登记日厘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是否合资格参与公司行动(如适用)。
沪股通和深股通
中华通证券及特别中华通证券合资格证券名单的管理维护,以及沪股通和深股通的交易安排将与常规沪深股通交易日相同。托管服务、结算、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务安排,以及各项安排于中央结算系统的服务时间表将与常规沪深股通交易及结算日相同。
香港衍生产品市场
交易安排将与常规交易日相同。所有期货及期权合约的最后结算价及正式结算价均可于恶劣天气交易日厘定,但一个月和三个月港元利率期货合约除外。若恶劣天气交易日适逢一个月和三个月港元利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则最后结算价将以恶劣天气后的交易日的港元同业拆息利率为准。结算及交收亦将与常规交易日相同。
新上市
联交所建议股本证券、债务证券和认可集体投资计划权益的新上市和首日交易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照常开展。申请人应如期进行其上市计划,并遵守《上市规则》及联交所其他指引(如适用)规定的相关时限。
有关建议的法律影响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规定,公众公司有责任指定的「营业日」内作出若干行动。根据相关条文,「营业日」指认可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业务的日子。因此,在咨询文件中的建议实施后,恶劣天气交易日会被视为营业日。
同样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对上市发行人实施的多项规定和责任均提及「营业日」及/或指定期限。「营业日」的定义与《公司条例》下的定义相同,因此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建议实施后,恶劣天气交易日亦将被视为营业日。基于联交所、上市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人士可在恶劣天气交易日履行其责任,而联交所的网上平台/系统(包括「披露易」网页)在恶劣天气交易日亦会如常运作,联交所认为恶劣天气交易日应被视为《上市规则》所指的「营业日」,故此建议不对《上市规则》有关「营业日」的现有定义进行任何变更。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亦表示已考虑是否需要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尤其是当中提述「营业日」之处,因为其中条文界定的「营业日」目前并不包括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按照目前的评估,并不一定需要为实施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而修改法例,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安排实施前修订的机会亦不大,但证监会将继续评估是否需要修订法例。
总结
上述建议提议取消现行的恶劣天气安排,以便证券市场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可继续提供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咨询文件旨在就上述建议的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安排征询公众意见,咨询期为八星期,将于2024年1月26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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