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雇员的好消息:三日侍产假!
由2015年2月27日起,在连续性合约下受雇40星期或以上的男性雇员,如符合新修订《雇佣条例》下的其他规定,可以享有三日有薪侍产假。
简介
在连续性合约下受雇的男性雇员,可就其于2015年2月27日或之后出生的婴孩享有三日侍产假,但并非所有男性雇员都可享有侍产假的薪酬。
享有侍产假薪酬的条件
男性雇员若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享有侍产假的薪酬:
1. 他是婴孩的父亲(但无需与婴孩的母亲结婚);
2. 他在紧接放侍产假前,已在连续性合约(即受雇工作连续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最少18小时)下受雇不少于40星期;
3. 他已预先通知雇主拟放侍产假;及
4. 他在放侍产假首日起的12个月内向雇主提供有关文件(例如婴孩的出生证明书)。
侍产假通知
雇员可以下列方式向雇主发出拟放侍产假通知:
1. 在婴孩预产期之前最少3个月发出通知,述明拟放侍产假的日期,或
2. 如没有提前3个月通知雇主,则必须在拟放侍产假的日期前最少5日通知雇主。
提供进一步文件
雇主可要求雇员提供载有以下资料并经雇员签署的书面陈述:
1. 声明雇员是婴孩的父亲;
2. 婴孩母亲的姓名;及
3. 预产期(如婴孩已出生,则实际分娩日期)。
如为了申请或给予侍产假及侍产假薪酬而需要取得婴孩母亲的个人资料,雇主须确保已获得该母亲书面同意披露和使用其个人资料。
可于婴孩出生之前或之后放侍产假
男性雇员可于其婴孩预产期之前4星期至出生日期之后10星期内,连续或分开放三日侍产假。
侍产假薪酬
侍产假薪酬的计算方法为该雇员在侍产假开始前的12个月期间(如雇员在紧接侍产假开始日期前受雇于该雇主少于12个月,则该较短的受雇期间)赚取的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
侍产假薪酬须于何时支付?
如雇员在放侍产假当日或之前向雇主提供婴孩的出生证明书,雇主必须在该侍产假之日后的下一个出粮日(或雇佣关系终止起计7日内,如适用)支付侍产假薪酬。
如雇员在放侍产假之后才向雇主提供婴孩的出生证明书,雇主必须在出生证明书提交后的下一个出粮日(或雇佣关系终止起计7日内,如适用)支付侍产假薪酬。
罪行及刑罚
如雇主未有给予雇员侍产假及支付侍产假薪酬而没有合理辩解,可被处以港币50,000元罚款。
总结
随着法定侍产假的规定生效,雇主应检视公司的假期政策,加入法定侍产假(或更优厚的条款,如适用),订明申请侍产假的详细程序、时间表及行政规定,以及雇员放侍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此外,新订立的雇佣合约亦须包括法定侍产假安排(或更优厚的条款,如适用)的相关条文,让雇员知道享有此项法定雇佣福利以及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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