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网站的五大特征及受害人享有的法律追索权
简介
在互联网时代,科技进步不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改变,而且也助长骗徒设计新的网络欺诈模式。
去年,有关马斯克(Elon Musk)赠送虚拟货币的骗案成为美国以至全球各地传媒的头条。骗徒假冒马斯克在Twitter张贴连结,邀请公众参与一项声称可获双倍回报的比特币投资活动。该连结看来具备专业网站的所有特质,宣称由马斯克的特斯拉团队营运,并展示该项声称比特币赠送活动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可惜,该投资活动承诺的回报从未兑现。其后的调查发现,在骗案完全被侦破并公诸于世前的2个月内,犯案者合共骗取了约200万美元。
然而,这只是互联网用户(「用户」)成为受害人的众多网上骗案之一。除了上述这类欺诈个案外,其他常见的欺诈网站种类包括虚假安全警报、虚假网店以及貌似真实正当网站的网络钓鱼连结。
五项识别欺诈网站的警示
在浏览来源未经证实的网站时,应留意以下可能表明是骗局的警号:
- 迫切的语气:虽然欺诈网站的形式各有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骗徒善于操控用户的情绪,从而削弱用户提出质疑的本能。为此,骗徒会制造迫切感,要求用户在不假思索或未有时间核实的情况下立即采取行动。例如,设计恶意软件的网络犯罪者会利用用户恐惧及急于防止其电脑受病毒入侵的情绪,驱使他们立即安装恶意软件。同样地,限时的折扣、奖赏及难以抗拒的投资机会,均能激起用户即时购买及投资意欲,继而诱使他们预先付款。
- 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要约:「假如某事好得令人难以置信,那它很可能不是真的。」消费者一方面努力作出明智选择及好议价时,亦需区分精明和不合常理的交易。同样地,投资资产以期日后获取更大回报是一回事;期望不劳而获或付出少许代价便获得超乎理想的回报却是另一回事。用户在遇到违反商业常理的要约时应提高警惕。此外,网站若以浮夸的言词吹嘘自己的销售额或投资认购额,看来会更加可疑。
- 马虎的内容及网站介面:骗徒一般希望尽可能花最少工夫来实行欺诈计划。就此而言,奇怪的版面、低像素的图像及马虎的内容均显示那可能是骗徒在短时间内建立的虚假网站。
- 奇怪的网址:即使网站的外观看似正常而且内容大致正确严谨,用户亦应查看网站域名及延伸部分等细节。网址如与网站内容不相符、冗长或有拼写错误,则应提高警觉。此外,专业骗徒也可能会把真实网站网址的几个字母换成相似的字符来模仿该网站。
- 没有挂锁图标及「https」:网页浏览列内的挂锁图标及「https」表示用户与网站的连接已加密,并且使用安全套接层(SSL)或传输层安全(TSL)认证,这代表网站以保密的方式交换数据。尽管挂锁图标并不一定代表网站的内容经过核实,但欠缺挂锁图标肯定是一大警示。
法律追索权
揭发网络欺诈后,假如案情牵涉汇款,受害人必须联络银行要求撤销转账、立即向香港警方(「警方」)报案,以及展开民事诉讼。
「不同意处理书」制度
收到报案后,警方的联合财富情报组可向有关涉案收款银行发出「不同意处理书」,表明警方不同意相关收款人帐户(「收款人帐户」)的任何资金被转移。「不同意处理书」并非银行须严格遵守的具法律约束力的通知书;相反,它只是证明银行知悉及相信收款人帐户的资金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鉴于《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订明,任何人如处理其知道或相信是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属犯罪,故此银行一般会冻结收款人帐户以免触犯法例。更多有关「不同意处理书」的资料,可参阅我们早前〈慎防误堕洗黑钱法网:上诉庭驳回就「不同意处理书」违宪而提出的司法复核〉一文。
民事诉讼
由于「不同意处理书」并非法院命令,而且是否冻结收款人帐户的最终决定权在于金融机构,因此受害人应同时提出民事诉讼以追讨被骗款项。
- 披露令:如欺诈计划涉及多层收款人,受害人将须根据《证据条例》第21条透过银行信托命令(Banker’s Trust order)追踪被骗款项。银行信托命令授权相关银行披露收款人帐户的详细资料,包括所有相关交易记录及余额。
- 冻结令:强制令的重要性在于禁止收款人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处置或耗用其资产,以免收款人无法执行法院判决。受害人可申请所有权强制令或资产冻结令,或同时申请上述两项命令。所有权强制令是建基于受害人对已被转移的骗款提出所有权申索,故此收款人被视为以推定信托形式持有有关款项。资产冻结令的目的则更为广泛:不论受害人是否对被冻结资金提出有效的所有权申索,均禁止收款人处理其资产,从而确保收款人有足够款项履行判决。
- 取得判决:受害人可倚赖多项理据以追讨被骗款项,包括 (a) 欺诈;(b) 不公获利;及 (c) 推定信托。由于欺诈罪的门槛及举证要求较高,要成功控告骗徒欺诈是非常艰难的。此外,收款人不一定是策划整项欺诈的主脑。同时,若受害人的案情基于欺诈,则不能申请简易判决。。就此而言,除非有充分证据指控所有收款人均涉及欺诈,否则较为审慎的做法是倚赖不公获利及/或推定信托来追讨被骗款项。
在大多数情况下,骗徒及/或收款人不会出庭就申索提出异议,而受害人因而能取得缺席裁决。 - 执行裁决:最后,在取得针对收款人的判决后,受害人可向有关银行送达债权扣押令,以要求从收款人帐户发还资金。倘若受害人已取得缺席裁决,便可进一步根据《受托人条例》第52条取得归属令,藉此强制有关银行向其付还被骗款项。
要点
网络欺诈仍有上升趋势,用户在浏览不同网站时应时刻保持警惕。若不幸成为网络欺诈的受害人,则应及时向通知银行及向警方报案,并就追讨被骗款项征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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