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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政府为解决人手严重短缺而最新推出的措施

2023-06-27

简介

香港政府于2023613日宣布推出建造业及运输业「输入劳工计划」,并优化现有的「补充劳工计划」成为「补充劳工优化计划」。这是政府因应长期以来因人口老化及劳动人口缩减导致劳工短缺所采取的重要措施。政府表示会咨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并欢迎所有相关行业就「输入劳工计划」及「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的推行事宜提出意见,以敲定其推行和运作细节。

政府现行的劳工政策

香港政府现行的劳工政策是确保本地雇员优先就业,再输入劳工到香港工作。雇主若确实招聘不到本地工人填补职位空缺,或可获准聘用输入劳工。

入境事务处在处理和审批所有工作签证申请时,会按照适用于所申请的特定工作签证类别的现行政策。申请获批准与否完全是酌情决定的,即使符合所有资格要求,入境事务处处长仍保留拒绝有关申请的绝对酌情权。

「输入劳工计划」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根据《雇员再培训条例》(第423章)第14(3) 条推行建造业及运输业「输入劳工计划」,藉以提供较现行「补充劳工计划」更大的弹性及更精简的程序。

建造业及运输业的雇主如有意根据新推出的「输入劳工计划」输入劳工,则应注意以下主要的特点及准则:

1.       配额制度:建造业的总配额为12,000个;运输业的总配额为8,000个,当中航空业占6,300个,公共小巴/客车行业占1,700个。

 

2.       人手比例:人手比例一般与「补充劳工计划」一致,即1:2(一名输入劳工对两名全职本地员工)。

 

3.       标准雇佣合约:雇主必须与输入劳工签订标准雇佣合约1,并须在合约期开始时缴付「雇员再培训征款」。

 

4.       工资:输入劳工的工资必须不少于香港相关职位的每月工资中位数。

 

5.       本地招聘:提出申请的雇主如提交在申请前四个月内经相关决策局/部门指定途径进行招聘的证明,将被视为已符合本地招聘的规定。

 

6.       住宿:雇主可以选择 (i) 为输入劳工安排在香港境内的住宿;(ii) 在内地为输入劳工提供住宿;或 (iii) 让输入劳工在其位于内地的住所居住。

 

7.       内地居民的事先核准:如拟输入劳工为内地居民,雇主必须经由内地相关机构核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招聘输入劳工。

 

建造业及运输业的「输入劳工计划」实施详情仍有待公布,但预期将与现时「补充劳工计划」的准则一致。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

根据现行的「补充劳工计划」,雇主可以申请输入技术员级别或以下的工人,以填补他们难以在本地招聘合适员工的空缺,但不包括26个通常不包括在「补充劳工计划」下的职位类别及非熟练/低技术职位,例如营业代表和售货员、文员及接待员等2。在「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下,上述例外规定将暂停执行两年,换言之,雇主可以根据「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申请就上述例外职位输入劳工。

「补充劳工计划」的其他主要规定将维持不变。雇主仍须符合现有规定,例如与输入劳工签订标准雇佣合约, 向「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下的输入劳工支付不少于香港相类职位的每月工资中位数的工资,给予不低于本地工人在劳工法例下享有的待遇,并向雇员再培训局缴纳征款,以用于提升本地工人的培训及挽留本地工人。

申请应提交到劳工处补充劳工科。申请获批准后,雇主须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办理输入劳工的签证/入境许可申请。但应注意,雇主在「补充劳工计划」下的申请被接纳并不保证获入境事务处批准劳工的签证/入境许可申请。

要点

政府计划于20237月推出建造业及运输业「输入劳工计划」,并于2023年第三季推出「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劳工短缺在香港并非第一日出现,政府有需要即时实施有效的方法,在不剥夺本地工人就业机会的同时,解决劳工短缺的问题。

入境事务处不但处理和审批「输入劳工计划」、「补充劳工计划」及「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下的外籍劳工工作签证申请,而且还处理和审批「一般就业政策」下的工作签证申请。雇主保荐人通常会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雇用具备对香港有价值的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但在香港招聘困难的非本地人员。应注意的是,申请获批准与否完全是酌情决定的,即使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事务处处长仍保留拒绝有关申请的绝对酌情权。雇主保荐人需要适当地向入境事务处解释,说服入境事务处申请人符合所有资格,唯其申请仍会受到严格审查。雇主如有疑问,应寻求法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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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勞工處提供的「標準僱傭合約」

2            通常不包括在「補充勞工計劃」下的26职位类别如下:營業代表、售貨員、侍應生、接待員、收銀員、初級廚師、食品加工工人、文員、銀行櫃檯員、電腦/打孔機操作員、電話接線生、布草房服務員、洗衣工人、整熨工、髮型師、貨倉管理員、裁剪工、裁床工、檢查工、送貨員、駕駛員、清拆工、石工、噴漆工、渠工、補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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