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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监管框架迎接融资领域崭新未来

2022-12-29

简介

香港金融科技周2022于刚过去的11月顺利举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候任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于首日发表的主题演说,特别指出证监会对各种虚拟资产产品及服务(包括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证券型代币发行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所采取的态度及处理方式。

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证监会明白加密货币社群忧虑监管会窒碍创新,从而局限金融科技的发展及投资者的选择。然而,证监会亦清楚明白曾被金融稳定理事会特别指出的加密资产市场的固有波动性、结构性漏洞以及与传统金融体系日益紧密的联系,尤其是Luna币和Terra币在20225月崩盘,继而三箭资本(Three Arrows)破产及多个加密货币借贷平台暂停客户提款。随后FTX倒闭,而香港亦录得破纪录的金融诈骗个案,当中大量个案涉及加密货币及加密货币交易。

证监会与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看法相同——对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不再采取宽松的监管态度,而是以「有效的监管框架在考虑加密资产的崭新特点和利用其优势的同时,亦必须确保与传统金融活动带来类似风险的加密资产活动,要面对相同的监管结果」。因此,证监会基于「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重要原则,对虚拟资产采取全面的监管方针。例如,中央化的虚拟资产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和经纪交易商须接受类似的规管,而管理虚拟资产基金的持牌基金经理亦须遵守与《基金经理操守准则》相若的详细规定。

虽然证监会设立了大量监管措施,以确保虚拟资产的创新能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但证监会亦已认可了八家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和一家虚拟资产交易所(包括另一家原则上已获认可),并批准两家经纪行在综合帐户安排下为其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

只限专业投资者

在现时的监管框架下,虚拟资产客户(包括证监会持牌交易平台、证券型代币发行和虚拟资产基金的客户)须遵守「仅限于专业投资者」的规定。「专业投资者」的定义载于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一部第1条,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属于香港法例第571D章《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订明拥有800万港元以上资产的类别的人士。由于虚拟资产的监管框架属崭新概念,且加密资产的波幅极高,故证监会于初期施加这项总体的限制。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加密资产的全球市值已急剧上升,更多国际金融机构及服务供应商(例如传统保管人)已进入市场,因此证监会认为目前正是检讨「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规定的适当时机,了解扩大目标客户的可能性。

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证监会一直积极研究设立向可供投资于主流虚拟资产并设有妥善投资者防护措施的 ETF 给予认可的制度。证监会清楚表明,虚拟资产期货ETF亦将须在其管理公司、投资策略、披露及投资者教育方面符合额外规定。在初步阶段,相关资产预期将限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买卖的比特币(Bitcoin)期货和以太币(Ethereum)期货。

证券型代币发行(「STO」)

证监会注意到STO 愈来愈受传统金融机构青睐,公众可能期望「只限专业投资者」的规定得以放宽,并在设有适当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允许散户投资者参与。证监会初步认为,代币化证券(例如在区块链以数码形式表述的传统证券)应以处理现有金融工具(即传统证券)的类似方式看待,因为它们与传统证券拥有近似的条款、特点和风险。因此,STO不会单单因为是在区块链发行或交易而被定为「复杂产品」。根据「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代币化的普通债券会被归类为「非复杂产品」,而分销这些产品的机构只须遵守现时有关分销传统证券的规定。然而,对于特点较为创新和复杂的代币,例如细分化以资产作为支持的代币,或反映项目的收入流的代币,则可能会被归类为「复杂产品」,而分销这些代币的持牌机构需确保该等产品适合有关投资者,并需提供产品相关最低限度资料和警告声明。这些代币亦须遵守适用于向投资者销售复杂产品的「只限专业投资者」的总体规定。

此外,证监会期望分销任何证券型代币的机构在向客户分销这些代币前,应先进行合理程度的尽职审查,并就智能合约进行审计。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已于2022127日获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根据《修订条例》,在香港提供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所必须领有证监会牌照。证监会打算就是否放宽「只限专业投资者」这项规定,以及(假如放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在推出代币供散户投资者于第二市场买卖前应设有甚么管治程序和纳入交易准则,咨询公众意见。

总结

虽然证监会支持相关创新技术,并对扩阔香港金融科技社群表示欢迎,但证监会亦完全清楚该等技术对于发掘商机的投资者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潜在损害,尤其是考虑到近期FTX倒闭等事件在全球带来的后果。可以预期,当局会沿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这项总体原则以及其他妥善的投资者防护措施,以确保加密货币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开创香港金融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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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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