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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合约的常见纠纷

2009-11-01

Hummingbird Music Limited v. Dino Acconci and Guilio Acconci [2009] HCA836/2007一案,反映了艺人管理协议(经理人合约)的常见纠纷,当中牵涉限制贸易、不当影响及受信关系等问题的争议。

背景

被告人(香港流行组合Soler)于2004年与原告人签订了艺人管理协议(「第一份协议」),委任原告人为其经理人、独家代理人、唱片监制及音乐发行商。20064月被告人完成演唱会后,双方再签订协议(「第二份协议」),将原告人的委任期延长至201012月。后来双方关系恶化,被告人于2007年声称终止上述协议,原告人于是控告被告人违反协议内的多项条款。

限制贸易

被告人争论,上述协议带有贸易限制,因此可被撤销,以及不可强制执行。郭霭诚法官在裁决中参考英国案例Panayiotou & Ors v. 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Ltd [1994 EMLR 229] 所订立的原则,阐释关于限制贸易的法律原则,其中重点如下:

1.                  就某份合约采用限制贸易原则时,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确定有关合约究竟是否在限制贸易原则的适用范围内;如是,第二步则应确定合约中的限制是否恰当。

2.                  法院第一步是要在考虑所有情况后,判断有没有充分理由令限制贸易原则不适用于有关合约。

3.                  判断合约内的限制是否恰当时,必须考虑该项限制对于合约双方是否合理,以及就公众利益而言是否合理。

4.                  对双方而言属合理的限制,不可超过为保障该项限制得益者的合法权益的合理所需。

5.                  虽然法院通常不会干涉各方订立协议的自由,但在判断合理与否时,仍会考虑双方是否拥有平等的议价能力。

6.                  贸易限制只在合约期内有效,也未必足以说明它是恰当的;但这是该项限制的有利因素。

7.                  商讨合约的背景,例如双方先前的合约关系,亦会考虑在内。

基于上述原则,法院认为原告人与被告人拥有平等的议价能力。本案双方并非新进艺人与大型唱片公司的关系;原告人是一间财力雄厚、但成立不久的经理人公司,而被告人过去亦曾签订唱片合约,在演艺界有一定经验。法院认为双方的议价能力并无不平等的情况,因此裁定第一份协议虽然有些条款看来对原告人较为有利,但仍然是公平的。

不当影响

被告人争论的重点之一,是第二份协议因不当影响而可被撤销。被告人指经理人与艺人之间有信任关系,使原告人「处于有强势影响力的位置」。当艺人进行的交易不能以正常动机解释时,就会出现不当影响的问题。

但法院不接纳被告人的论点,因为被告人已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有能力决定甚么事情对他们最好,而他们的决定是签订第二份协议,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签订第二份协议时受到不当影响。

受信责任

原告人身为被告人的经理人/代理人,有受信责任为被告人的最佳利益真诚行事。被告人指称原告人违反受信责任,挪用被告人的收入,以及未能提供被告人收入的妥善帐目,但法院认为原告人已忠诚地履行对被告人负有的责任。

结论

虽然本案是关于经理人/代理人与艺人的合约关系,但部分原则也适用于雇佣合约和涉及高度信任的个人服务合约。还应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双方服务及互信的个人服务合约,法院不能颁下强制履行令;在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多数会判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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