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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公开场合唱〈生日歌〉吗?

2015-11-01

简介

Happy Birthday to You〉(「生日歌」)可能是全球最广为流传的歌曲,最近,在美国的Rupa Marya v. Warner Chappell Music Inc(案件编号2:13-cv-04460)一案中,多名音乐人(「原告人」)向华纳旗下公司Warner Chappell Music Inc.Summy-Birdchard Inc.(统称「被告人」)提出诉讼,指生日歌的版权并不属于被告人,要求被告人退还其因误称拥有生日歌歌词版权而收取的「数以百万美元非法版权费」。本文将简述美国地区法院(「法院」)判决的重点。


背景

生日歌的原曲〈Good Morning To All〉于1890年代由Midred HillPatty Hill(统称「希尔姊妹」)谱写。生日歌的旋律与〈Good Morning To All〉一样,案件双方对该旋律的起源并无争议。然而,生日歌的歌词却起源不详。生日歌的完整歌词于1911年首次在一本歌曲集出版,书中没有注明填词人姓名。1935年,Clayton F. Summy Company(「森美公司」)为两项名为「Happy Birthday to You」的作品注册了版权,注册编号分别为E51988E51990。在本案中,被告人指希尔姊妹创作了生日歌的歌词,然后于1935年之前(经森美公司)以合约形式把歌词的普通法版权转让给被告人。相反,原告人则认为填词者或许另有其人,而歌词的普通法版权已经因普遍发行而丧失,或在歌词出版前已被放弃,版权根本从未转让过给森美公司。本案是审理双方交互提出动议请求的简易判决而进行的聆讯。


法院判决

有效版权推定

法院确认法律上有一个可推翻的推定,即:版权注册证明书的持有人已符合有效版权的所有要求,并拥有标的物的有效版权。任何人只要证明其拥有注册证明书,举证责任便转移到反对的一方,后者必须提供证据来反驳或否定索偿人的表面证据。法院进一步阐述这项法律观点:若注册中有重大错误,则可推翻有效版权的推定。被告人声称森美公司在E51990中注册了歌词,但法院并不认同,因为该注册并没有列明希尔姊妹的任何一人是填词人,亦没有表明把歌词注册;版权注册证明书只注明简单钢琴独奏曲「及文字」,却没有列出歌词的文字。因此,法院认为上述推定已被推翻。

歌词的作者

由于该推定被推翻,法院认为被告人必须证明他们的权益可以追溯至歌词的真正作者。对此,被告人称Patty Hill是填词人,而原告人则认为填词者可能另有其人。法院认为,在著作权的争议上,并无足够证据支持被告人透过简易判决方式获得其要求的裁决,本案在重大事实方面有须予审讯的真正争议。

歌词是否属于失权出版

原告人进一步声称,即使Patty Hill是填词人,但她已在1935年前因在没有作出版权通知下出版或授权出版歌词而丧失版权,亦即失权出版(divestive publication)。原告人主要倚赖在1922年看来经森美公司授权在《The Everyday Song Book》歌曲集出版的生日歌,来证明生日歌的歌词属于失权出版,认为森美公司显然是获希尔姊妹曾授权批准出版歌词的,因此希尔姊妹已在没有作出版权通知下授权出版歌词。法院在这一点上不认同原告人的说法,因为森美公司当时显然并不拥有歌词的版权,并无直接证据显示,希尔姊妹曾授权森美公司批准在1922年出版歌词。法院裁定,本案在主要事实方面有须予审讯的真正争议。

转让歌词版权

原告人认为,并无任何证据显示森美公司曾获得歌词版权。被告人辩称,歌词版权是根据1934年和1935年的合约(「合约」)转让给森美公司的。然而,被告人未能提供实际合约的副本,其内容亦无纪录,只呈交了有限的证据给法院。法院认为,从现有证据并不能合理地推断歌词版权的转让,其中一个理由是,现有证据显示合约的标的物是「钢琴编曲」的版权;假如说「钢琴编曲」的版权包括任何歌词或文字的权利,则是不合逻辑的推断。法院认为被告人的陈词与其本身的案件立论不符,而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认为并无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所指的歌词版权转让,并没有须予审讯的事实争议。


总结

法院否决了被告人的动议,并裁定希尔姊妹只向森美公司授予音乐版权以及基于该旋律的钢琴编曲版权,而非歌词版权。由于森美公司并没有获得歌词版权,被告人(即森美公司所指的权益继承人)并不拥有歌词的有效版权。因此,现在我们可以随意唱生日歌,不用担心被追讨版权费。

须注意的是,本案只是简易判决,不排除有进一步法律程序或上诉的可能。我们且看事件如何发展,在适当的时候再与读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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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内容涉及十分专门和复杂的法律知识或法律程序。本篇文章仅是对有关题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参考,不能作为任何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请联络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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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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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合伙人
杨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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