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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就金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转板上市出任法律顾问

2017-11-30

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在金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19)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转移往主板上市事宜中,出任法律顾问。

金力集团以其自有之品牌「金力」及其私人标签及OEM客户之品牌,制造及出售各类电子设备使用之各式电池予中国、香港及国际市场。

柯伍陈律师事务所的团队由合伙人张国明律师及合伙人黄丽文律师带领,成员包括陈宝文律师、曹洁雯律师及邓颖雯见习律师。

柯伍陳律師事務所就金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轉板上市出任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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