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穩定幣條例》的主要概念
簡介
隨著數碼貨幣在全球日益普及,香港於2025年5月30日正式頒布了《穩定幣條例》(香港法例第656章)(「該條例」),邁進數碼資產監管的新里程。該條例於2025年8月1日生效,賦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監管與法定貨幣掛鈎的穩定幣及相關的活動,以維護貨幣穩定性及保障公眾利益。在本文中,我們將概述資深投資者及金融專業人士必須認識關於這個新監管制度的四個重要概念。
該條例中的重要概念
1. 何謂「穩定幣」?
根據該條例第3條,「穩定幣」是符合以下描述的數碼資產:
· 採用先進的安全(加密)技術來保護交易;
· 以計算單位或經濟價值的儲存形式表述;
· 可用作付款、投資或清償債務;
· 透過電子方式轉移、儲存或買賣;
· 在區塊鏈上或基於類似的分布式分類帳技術操作;及
· 透過參照某項或某組特定資產(例如貨幣)來維持穩定價值。
然而,穩定幣不包括:由中央銀行或政府發行的代幣;客戶忠誠計劃積分;遊戲內的資產;《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定義的證券或期貨合約;《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 584 章)定義的儲值支付工具存款;及《銀行業條例》(第 155 章)定義的存款。
2. 何謂「指明穩定幣」?
「指明穩定幣」是受該條例規管的一種穩定幣。根據該條例第4條,「指明穩定幣」包括符合以下描述的代幣:
· 透過與一種或多種官方貨幣(例如港元)或金管局指定的其他計算單位或經濟價值的儲存形式掛鈎來維持其(全部或部分)價值;或
· 金管局指明為「指明穩定幣」的穩定幣。
3. 何謂「受規管穩定幣活動」?
根據該條例第5條,「受規管穩定幣活動」定義為包括:
· 在香港發行指明穩定幣;
· 在香港境外發行參照港元的指明穩定幣;及
· 金管局認為與香港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性或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相關的任何其他活動。
任何人如自行或透過他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眾積極推廣該人進行或看似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亦將被視為進行受規管穩定幣活動。
4. 何謂「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
根據該條例第6條,「要約提供」是指在業務過程中提供足夠資料,使另一人能夠決定是否購買某指明穩定幣。有關資料應包括三個方面:指明穩定幣本身的資料、要約提供的條款以及購買渠道。上述溝通可採用任何形式及方式,以確保技術中立。
任何人如自行或透過他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眾積極推廣該人進行或看似進行構成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的活動,亦將被視為進行要約提供指明穩定幣。
總結
從該條例可見,香港致力將穩定幣融入其金融體系,同時促進金融體系穩定及創新。上述四個重要概念構成了一個在創新、保障投資者與維持金融體系穩定之間取得平衡的框架。在下期文章中,我們將繼續探討該條例的其他重要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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