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器
上一页

内地著名企业的商标在香港遭集体抢註

2006-04-01

本所知识产权部刘国强律师在接受<<苹果曰报>>采访时称:「今次内地企业有颇高的胜算机会,被抢註的企业可以『不真诚的商标註册申请』作为理据反对有关的申请。今次内地企业集体采取法律行动有助唤醒内地企业重视商标註册的工作。」

前言

近年,企业商标在香港被抢註的情况日益严重。例如去年十月,日本贸易部指出约130间知名日本企业的商标被中国内地公司所盗用,其中很多日本商标更在香港被抢註。近日内地近200个著名企业的商标亦怀疑被一深圳公司在香港集体抢註。商标是各企业的资产并彰显着其商誉,各企业应重视其商标的保护,於适用国家为商标註册以防止其商标被抢註或盗用。

甚麽是〝抢註〞?

抢註的意思是指商标被非商标持有人或原创者在未经商标持有人或原创者的同意下在任何国家申请註册。若商标被抢註成功,抢註人便在该註册国家成为该商标的持有人。

商标被抢註,对企业有何影响?

商标被抢註,企业便不能在註册国家使用其商标作任何商业上的应用,除非徵得商标持有人的同意。抢註人会要求企业以高价购回该商标,甚至强迫企业在抢註国家授权其为独家代理出售企业的产品或提供服务。此外,若抢註人以该商标在抢註国家内生产或出售低质素的货品,企业的商誉便会蒙受很大的影响。

企业可采取什麽行动?

若商标仍在申请阶段,企业可於商标申请公告日期起计叁个月内提交反对申请通知。根据香港商标条例第11和12条,反对理由可包括:

1. 该商标的註册申请是不真诚地提出的,例如以高价转让给企业为目的。

2. 该商标与某在先商标相同或相类似,及该在先商标有权根据《巴黎公约》获得作为驰名商标的保护。

3. 该商标对某未经註册但在营商过程中所使用的商标构成假冒。即使在商标註册後,根据商标条例第53条,企业仍可向商标註册处处长或法院提出宣布该商标无效的申请。

如何避免商标被抢註?

应儘早於适用的国家註册商标。商标的註册是地区性的。在香港註册的商标,在别的国家是不会自动获得保护。在中国註册的商标,亦不会自动在香港受到保护,除非企业亦在香港註册其商标,反之亦然。因此,企业应分别於其业务所覆盖的国家或有计划进占的海外市场为商标註册。

此外,企业可考虑同时为企业的商标及企业的中英文名称註册,以扩大保护範围,并减低企业名称被抢註的风险。


如有查询,请联络我们的诉讼及调解争议部门:

E: ldr@onc.hk                                      T: (852) 2810 1212

W: www.onc.hk                                    F: (852) 2804 6311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三期19

注意:以上内容涉及十分专门和复杂的法律知识或法律程序。本篇文章仅是对有关题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参考,不能作为任何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请联络我们的律师。
ONC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发行 © 2006

律师团队

伍兆荣
伍兆荣
资深合伙人
杨先恒
杨先恒
合伙人
伍兆荣
伍兆荣
资深合伙人
杨先恒
杨先恒
合伙人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