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稳定币条例》的主要概念
简介
随着数码货币在全球日益普及,香港于2025年5月30日正式颁布了《稳定币条例》(香港法例第656章)(「该条例」),迈进数码资产监管的新里程。该条例于2025年8月1日生效,赋权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监管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及相关的活动,以维护货币稳定性及保障公众利益。在本文中,我们将概述资深投资者及金融专业人士必须认识关于这个新监管制度的四个重要概念。
该条例中的重要概念
1. 何谓「稳定币」?
根据该条例第3条,「稳定币」是符合以下描述的数码资产:
· 采用先进的安全(加密)技术来保护交易;
· 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
· 可用作付款、投资或清偿债务;
· 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
· 在区块链上或基于类似的分布式分类账技术操作;及
· 透过参照某项或某组特定资产(例如货币)来维持稳定价值。
然而,稳定币不包括:由中央银行或政府发行的代币;客户忠诚计划积分;游戏内的资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定义的证券或期货合约;《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 584 章)定义的储值支付工具存款;及《银行业条例》(第 155 章)定义的存款。
2. 何谓「指明稳定币」?
「指明稳定币」是受该条例规管的一种稳定币。根据该条例第4条,「指明稳定币」包括符合以下描述的代币:
· 透过与一种或多种官方货币(例如港元)或金管局指定的其他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挂钩来维持其(全部或部分)价值;或
· 金管局指明为「指明稳定币」的稳定币。
3. 何谓「受规管稳定币活动」?
根据该条例第5条,「受规管稳定币活动」定义为包括:
· 在香港发行指明稳定币;
· 在香港境外发行参照港元的指明稳定币;及
· 金管局认为与香港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性或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任何人如自行或透过他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众积极推广该人进行或看似进行受规管稳定币活动,亦将被视为进行受规管稳定币活动。
4. 何谓「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
根据该条例第6条,「要约提供」是指在业务过程中提供足够资料,使另一人能够决定是否购买某指明稳定币。有关资料应包括三个方面:指明稳定币本身的资料、要约提供的条款以及购买渠道。上述沟通可采用任何形式及方式,以确保技术中立。
任何人如自行或透过他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向公众积极推广该人进行或看似进行构成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的活动,亦将被视为进行要约提供指明稳定币。
总结
从该条例可见,香港致力将稳定币融入其金融体系,同时促进金融体系稳定及创新。上述四个重要概念构成了一个在创新、保障投资者与维持金融体系稳定之间取得平衡的框架。在下期文章中,我们将继续探讨该条例的其他重要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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