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2026年7月号《上市监管及规则执行通讯》: 港交所最新监管措施及对上市发行人的实际影响
简介
在2026年7月号的《上市监管及规则执行通讯》(《执行通讯》)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详述多项已经或将于2026年下半年实施的新监管措施。
市场基础设施改革:全新每手买卖单位框架
、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及香港交易所联讯通
《执行通讯》详述了三项推动香港证券市场现代化的主要措施,将于2026年下半年推出。
· 全新每手买卖单位框架:港交所因应其2025年12月进行的咨询所收到的正面市场反应,于2026年7月2日推出全新的每手买卖单位框架:每手价值的指引下限由2,000港元减至1,000港元、增设50,000港元的每手价值指引上限,及指定8种标准每手股数:1股、50股、100股、500股、1,000股、2,000股、5,000股及10,000股。上述变更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已于2026年7月2日生效,所有发行人均须遵守经修订的每手价值指引下限及新增设的每手价值指引上限。第二阶段将于2026年11月16日(即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预计实施日期)生效,发行人须在完成过渡至无纸证券市场后六个月内采用其中一种标准每手股数。
· 无纸证券市场制度:无纸证券市场制度预计于2026年11月16日正式推行,标志着香港证券市场数码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最重要的是,所有发行人必须确保于无纸证券市场实施日期前委任核准证券登记机构,否则将被停牌。在百慕达、开曼群岛、香港或中国内地等无纸证券市场制度下的指明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发行人,须于无纸证券市场实施日期起计一年内或下一个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或之前(以较后者为准)完成组织章程文件或发行条款的所需修订。
· 香港交易所联讯通: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是为监管通讯而新设的网上平台,现正进入用户登记及开立账户阶段。港交所提供了试用版、教学影片、网上研讨会及用户手册,以协助用户做好准备。开户程序将分阶段推行:顾问的登记已经开始,发行人的登记预计于2026年10月展开,而上市申请人如聆讯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或之后,则须于上市前两个营业日完成开立账户程序。
提升财务汇报及审计监管
财务汇报是维持市场透明度及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一环,从《执行通讯》可见,港交所一直致力提高财务汇报及管治常规的质素。
港交所关注的其中一个问题,是核数师仅因发行人在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而发出「无法表示意见」的核数报告。虽然绝大多数发行人(95%)的财务报表获核数师发出无保留意见,但仍有不少发行人(3%)被发出无法表示意见的核数报告,其中一宗个案更连续十四年如此。港交所观察到,发行人就持续经营问题所披露的资料往往过于笼统,缺乏足够的细节,因此正与其他监管机构合作研究此问题,并计划在今年稍后发布进一步指引。
港交所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核数师的变更及费用。港交所观察到越来越多发行人在财政年度临近结束时(甚至结束后)才更换核数师,理由通常是未能就审计费用达成一致。这种在最后阶段才更换核数师的做法会对接任的核数师造成巨大的时间压力,亦可能令审计质素下降。港交所于2026年4月更新了常问问题16 – 编号5,以澄清港交所对于就委任或重新委任核数师事宜向股东发出的通函中关于披露审计费用的期望。在常问问题16 – 编号5的指引更新后,发行人在委任或重新委任核数师时,便应与核数师就审计费用达成一致,并披露协定的费用以及厘定该费用的基准及主要假设。尽管不少发行人已迅速回应,但港交所注意到有些披露内容仍然不足,仅在通函中列出笼统的考虑因素,没有就发行人本身的情况说明其如何厘定有关费用,或披露的审计费用范围过于广阔。此外,港交所亦指出,有发行人引述另一核数师提供的大幅较低报价来迫使现任核数师辞职,以这种「变相罢免」的做法,规避在罢免核数师时须取得股东批准的规定。港交所提醒发行人应在通函中提供有意义且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披露资料,以助股东作出知情决定。
在年报中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方面,港交所继续强调提供充实、具实质性的分析的重要性。《执行通讯》引述《年报编备指引》中就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的披露质素指引所归纳的四大实用原则:广度和深度、客观中肯、连贯性及一致性。港交所鼓励发行人根据这些原则以及善用2025年12月推出的「香港交易所年报易览」人工智能平台编制年报。
《上市规则》第21章投资公司须制定的管治及保障措施
《执行通讯》特别指出港交所期望根据《上市规则》第21章上市的投资公司(「第21章公司」)应有的管治措施。港交所近期审阅年报时发现,大部分第21章公司未有明确披露其投资政策、目标或其托管人或受托人安排。为此,港交所要求第21章公司清楚披露其投资政策及目标,连同可投资范围、投资选择准则等详情及其他主要参数,以及所委任的托管人或受托人(如有)的详情,包括其职责及安排涵盖范围。如没有委任托管人或受托人,发行人应解释原因,并说明保障股东资产的替代措施。港交所将继续监察第21章公司的活动及其管理层的操守,在发现重大缺失或失当行为的情况下,可对发行人及/或其管理层采取监管或纪律行动。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风险管控」)制度是维持管治稳健和投资者信心的基础。《执行通讯》指出,未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或未充分监察其持续成效,往往会导致管治失效及违反《上市规则》。关于风险管控的《企业管治守则》条文修订已于2025年7月生效,当中强制规定董事会每年检讨风险管控制度,并加强披露与检讨及风险管控成效有关的资料。港交所于2026年4月刊发了《建立有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实用建议》(《实用建议》),以协助发行人设计、实施及检讨风险管控制度,重点指出在放贷业务、资金转移、责任转授及纪录保存等方面的常见风险及缺失情况。港交所鼓励发行人善用《实用建议》,并参考ESG Academy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研讨会录影内容,以增强对常见风险范畴的认识。
全新「聚焦股东价值」网页及迁册来港的趋势
《执行通讯》亦概述上市发行人应注意的另外两项最新发展。港交所于2026年6月推出全新的「聚焦股东价值」网页,汇集了适用于所有发行人的八项关键估值及回报指标,并提供互动图表及筛选功能,方便使用者分析市场过往的趋势,以及比较不同行业及市场板块的表现。港交所鼓励发行人善用此资源助其评估自身市场定位,并发掘可提升长期股东价值表现的机遇。
此外,港交所也注意到,自香港政府于2025年5月推出公司迁册制度后,越来越多上市发行人有意迁册来港。该制度提供实际途径,让海外注册公司能够在迁册来港的同时,保留原有的法律身份及延续公司业务。从《上市规则》的角度来看,迁册一般不会涉及复杂问题,但关键是及时作出清晰披露,并向股东解释相关安排及任何相应变动。有意迁册的发行人,请查阅公司注册处网站的专页所载的制度概览、指引、表格及常见问题。
要点
从2026年7月号的《执行通讯》可见,港交所一直致力提升市场透明度、管治水平及竞争优势。发行人及市场从业人员宜仔细阅读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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