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帮人,边赚钱
引言
绩效投资(impact investments)是有明确意向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产生正面、可衡量的社会或环境成果的金融投资。
绩效投资旨在解决特定的社会难题,例如应对气候变化、扶贫、促进教育及改善医疗,而同时仍以财务利润为目标。
绩效投资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意向明确:投资者积极寻求透过资本配置创造有益的改变。
2. 可予衡量:所产生的社会或环境效益能够量化及透明。
3. 财务回报:绩效投资旨在产生财务回报,而非纯粹的慈善事业。
4. 额外效益:绩效投资会直接促成在没有该投资情况下不会产生的正面成果。
绩效投资通常集中于可再生能源、社会企业、小额信贷及永续农业等范畴。随着投资者越来越注重财务目标必须符合更广泛的社会价值,这类投资在全球各地日渐流行。
全球的绩效投资市场近年有显著增长,由2020年的7,150亿美元飙升至2024年超过1.57兆美元。
新兴市场的绩效投资例子
下述例子显示绩效投资者如何横跨不同行业投放资金,以满足新兴经济体的迫切需要,产生可衡量的积极影响:
1. 小额信贷:为欠缺信贷服务的群体提供信贷、储蓄及保险,以减少贫穷及推动共融成长,例如,为促进亚洲社会经济发展而成立的亚洲开发银行于区域内支持小额信贷计划。
2. 清洁能源: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融资,以减少碳排放及促进可持续发展,例如由气候投资基金(Climate Investment Funds)主导的投资。气候投资基金是应八国集团和二十国集团的倡议而设立的多边气候基金,旨在协助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加快转型至低碳经济。
3. 普及金融(financial inclusion):投资于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及数码支付系统,令金融服务更普及,并为基层促能。例如,万事达卡基金积极地进行一项计划,主要致力于减少性别及经济不平等,扩大获得优质教育的途径,增加尊严劳动的机会,并支持整体经济增长。
4. 教育:为学校、教师培训及教育科技提供资金,以提升学习成果及推动社会经济进步,例如一些教育发展绩效债券所支援的项目。发展绩效债券是一种基于成果的合约,缔约方一般须尝试实施政府的政策,但必须达到指定目标后才会收到政府的拨款。
5. 洁净水源及卫生环璄:为水务基建提供融资,以提供安全食水及改善卫生状况,例如由国际非牟利组织Water.org发起的项目,透过可负担的融资方案协助贫困人士获得安全的食水及改善卫生环璄。
6. 可负担的房屋及基建:例如一些私募股权基金在非洲及南亚投资房屋及基建项目,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及改善当地生活环境。
香港的绩效投资例子
1. 香港交易所于2021年设立的「香港交易所社区项目资助计划」,支持认可的社会企业在理财教育、社区发展、人才发展及环境可持续发展四个重点范畴,发展创新、具前瞻性及具备良好营运模式的社区项目,以惠及不同社群,应对社区及环境上的各种挑战。该计划于2021年成立,至今已资助了76个项目。
2. 名为「梦创成真」的香港社企网络致力协助多个范畴的企业,例如应对房屋负担能力、精神疾病的负面标签、海洋水质、为弱势社群提供普及金融等各方面的企业。
3. 香港近年着重绿色转型的绩效投资项目,包括一系列获政府基金支持、旨在减少碳排放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计划:
a. 香港政府设立的「低碳绿色科研基金」已批出多个支持香港减碳及保护环境的项目。这些项目涵盖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例如电动车的氢气储存及燃料电池;推动交通工具电气化,例如采用智能储能及电动车电池再生等创新技术;利用人工智能的智能垃圾管理系统;以及用于监测及减少污染物的实时空气质素流动监测器。
b. 在财政司司长监督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支持下,香港政府在「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下发行的绿色债券。截至2025年8月,该计划已资助116个本地绿色项目,涵盖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减废、可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控等。截至2025年,香港已发行约2,400亿港元的绿色债券来支持这些工作。
c. 香港交易所营运的「Core Climate」国际碳市场平台,旨在促进碳信用交易,协助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目标。
相关风险及非预期伤害
投资者及利益关系者应注意,虽然绩效基金旨在于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创造正面的社会及环境成果,但也可能附带一些风险及潜在的非预期伤害:
1. 漂绿及误导性陈述
其中一项风险是漂绿,即基金夸大或失实陈述其绩效往绩。这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削弱市场公信力,令真正具有绩效的项目失去资金。复杂或模糊的绩效衡量方法以及含糊的基金标签也可能引致这个问题。
2. 绩效衡量及问责不足
许多绩效基金都面对难以严格而一致地衡量其社会或环境成果的问题。缺乏透明度及稳健的问责机制可导致绩效被高估,或无法识别负面或非预期的后果。若欠缺适当的监察,可能导致成果欠佳却无人察觉、制衡或纠正。
3. 非预期的负面效果
绩效投资的项目若设计或实施欠佳,可能会无意中对社区或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例如,一个洁净能源项目如导致当地居民流离失所或未考虑社会代价,可能会损害弱势群体而非帮助他们。绩效投资者需要谨慎处理及减低此类风险。
4. 过度依赖叙述而非证据
研究发现,绩效投资者有时较依赖动人的叙述而非严谨的数据,从而导致「一厢情愿的假象」。这可能导致投资欠缺成效,无法实现承诺的成果,从而损害有关行业的信誉。
5. 监管及标准差距
绩效投资市场尚在发展阶段,往往缺乏监管框架或标准化定义。这可能导致绩效的定义、追踪和执行方面出现漏洞和不一致,使投资者的决策困难,并增加声誉风险。
6. 财务风险及权衡
要在财务回报与社会/环境影响之间取得平衡并不容易。有些投资项目可能会为了绩效而牺牲财务业绩,或为了财务业绩而犠牲绩效,而风险管理不善则可能导致投资者蒙受财务损失。
为此,全球各地现在日益强调透明度、可衡量的标准及问责机制,以管理这些风险,并确保绩效投资在产生财务回报的同时,能达到其真正创造正面改变的承诺。
香港的绩效投资监管制度
香港对绩效投资的监管,属于整个绿色、可持续、及环境、社会和公司管治(「ESG」)金融监管制度的一部分,旨在提高透明度、诚信及加强投资者保障,同时支持绩效融资发展为金融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
香港的绩效投资监管制度主要特色包括:
1. 可持续发展及气候披露要求
港交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刊发与其财务报告周期一致的ESG年报。港交所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主板上市规则》附录27及《GEM上市规则》附录20)订明了具体的强制披露内容,包括对ESG问题、策略、风险及可衡量目标的管治。
于2024年4月,港交所刊发了《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的实施指引》,订明上市公司的气候相关披露及ESG披露,必须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基金会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刊发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这包括环境影响报告、可持续发展的管治风险以及对评估绩效投资目标至关重要的社会因素。
2. 提高透明度及标准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强调,有需要透过要求确保透明度及作出相若的ESG披露、管理气候风险及加强汇报,以防止漂绿行为及加强问责,提升投资者信心及减低可持续及绩效产品的漂绿风险。证监会于2018年刊发了《绿色金融策略框架》,其后亦就获证监会发牌的ESG相关基金制定了规则及发出通函,例如2021年6月29日刊发的《致证监会认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环境、社会及管治基金》。
3. 针对特定行业的指引
金管局现正研究针对特定行业的指引,将可持续发展及绩效因素纳入银行的风险管理及投资决策中。金管局于2021年12月刊发了关于气候风险管理的《监管政策手册》GS-1单元,当中订明了将气候风险纳入银行策略规划及风险框架的监管要求。金管局为参与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的银行从业员推出了涵盖整个行业的专业资历架构,以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
金管局是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的成员,参与该网络的工作小组,探讨如何将气候风险及其他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因素纳入监管框架及宏观监察工作。
香港现时对「绩效漂洗」有何罚则?
现时香港法例并未明确处罚「绩效漂洗」(impact-washing,即误导或夸大绩效投资所带来的社会或环境效益),没有将这种行为单独列作违法行为。
监管机构(尤其是证监会及港交所)目前根据一般市场行为以及处理失实陈述和虚假声明的证券法律来处理「绩效漂洗」。
就绩效作出误导性或欺骗性的陈述,罚则可包括:
1. 《证券及期货条例》订明的制裁
《证券及期货条例》禁止在投资产品或市场营销资料中作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违反此规定可导致罚款、牌照暂停或撤销,如案情严重更可能受到刑事检控。此罚则适用于虚假宣传绩效往绩的绩效基金及产品。
2.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民事诉讼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可实施制裁,投资者如受到虚假的绩效陈述误导,可循民事诉讼索偿。市场参与者如就产品的环境或社会影响作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可被罚款及颁令刊登更正启事。
3. 港交所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必须遵守严格的ESG披露规则,如在可持续发展或绩效相关方面的披露作出误导性陈述,可能会受到惩罚,包括被公开谴责及罚款。
4. 潜在的声誉及监管风险
即使没有针对「绩效漂洗」行为的特定法定罚则,公司仍可能受到监管调查、商业制裁或失去投资者信任,对公司具重大阻吓作用。
读者可参阅我们的绿色及可持续系列文章,以进一步了解绿色融资及银行业的相关资讯:〈绿色及可持续债务融资〉(2024年9月);〈绿色及可持续银行业〉(2024年9月);及〈环保诉讼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缓解措施〉(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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