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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償人是否可以視察在第三方控制範圍內的意外現場和拍照?

2023-05-31

簡介

在人身傷亡訴訟中,意外地點的狀況往往確定被告人責任的關鍵問題。如果意外地點嚴重危險,便可能示僱主未履行提供安全工作場所的責任,或佔未有履行香港法例314章《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確保訪客安全的責任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意外地點可能位於由第三方持有的物業內,而該第三方並非人身傷亡訴訟的被告人。如果第三方不允許受害人進入意外地點,而被告人否認意外地點有危險,受害人可怎樣取得證據,以證明存在危險?最近Lo Kwok Kit Sam v Leung Kwok Hung [2023] 2 HKLRD 119一案中,原告人向法院申請命令第三方允許原告人進入意外地點,以視察意外發生的房間此案或這種情況提供一啟示。

背景

原告人的案情指,他在為第一被告人工作時,在西九龍總站(「西九站」)地的一房間(「事發房間」)內踩到一條管道,失去平衡而受傷。

在原告人控告被告人的人身傷亡訴訟中,被告人表示,事發房間內並無管道,要求原告人提嚴格的證。被告人提交了證人N的證人陳述書N在意外發生後不久到現場,事發房間稱為「環境控制系統機房」(「機房」),並聲稱該房間地沒有任何固定管道。

為了澄清事發房間是否有管道,原告人聯港鐵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港鐵公司2021年提供了兩張照片,近距離拍攝一個類似管道的結構,以及房間管道平面圖,聲稱是意外發生的位置。然而,港鐵公司拒絕原告人現場視察的請求。後,原告人向區域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根據香港法例336區域法院條例47B336H區域法院規則29號命令7A批准原告人進入西九站視察意外發生房間。港鐵公司2022提供了一間機房的額外照片(「2022年的照片」),這員補償表格2所指的意外地點Plant Room。原告人聲稱該等照片所示的房間並非實際發生意外的房間

審理此類申請時的考慮因素

法院首先列出在審理請求視察及拍攝物業照片的申請時考慮的因素

1.       有關資料/進行視察爭論點的重要性;

2.       原告人在求港鐵公司透露是否已在法律程序中採取了適當的步驟資料

3.       准許原告人視察會否令原告人能夠為搜尋佐證;

4.       即使視察是必要而合乎比例的,視察否損害違反任何公共政策

5.       假設法院最終決定在本案中頒令准許視察,

a.       命令的適當範圍為何;及

b.       應就該視察對原告人作出甚麼限制(如有)

視察爭論點的重要性

本案的主要爭論點是確定事發房間內有沒有管道。在審訊前進行視察以允地解決此問題節省訟費和時間是十分重要的

港鐵公司2021年提供的照片和平面圖不足以令人了解意外發生地點四周的狀況。雖然2022年的照片可以看到Plant Room範圍,但應根據唯一「機房」的證人N所提供的資料而識別的位置。各方所稱的「事發房間」、「機房」及/或「Plant Room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房間。與其僅依評估證人的可信度,更直接和實際的方法是讓原告人視察他聲稱仍能找到的「Plant Room「事發房間」。

港鐵公司辯稱,原告人早201910月發出訟前已收到表格 2,其中述明Plant Room編號原告人直雙方交換證人陳述之後才詢問事發房間位置港鐵公司認為法院應拒絕原告人遲交的申請。

法院於多個原因拒絕上述論點。首先,表格2是由第二被告人而原告人填寫的第二,事發房間位置是以編號形式表示,門外漢而言以理解。第三,原告人須嚴格管道存在,但原告人至雙方交換證人陳述後,才知道N否認事發房間內有任何管道。因此,原告人在了解被告人才詢問事發房間確位置是完全合理的。

原告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步驟資料

法院認為,原告人在提出此申請之前已採取一切可能的步驟向港鐵公司資料。原告人索取整個Plant Room的照片以便識別,是合理的要求,但被港鐵公司拒絕了。

此外,原告人清楚記得事發房間的局,原告人對於「Plant Room是否確實是事發房間的疑問是合理的。原告人的目的只是確認Plant Room是否事發房間,而非為搜尋佐證

 

公共政策考慮

公共政策的問題而言,法院認為,頒令批准原告人進入及視察物業,並明確定其範圍,不會破壞或違反任何公共政策。

考慮到本案的情況,法院決定批准原告人進入及視察「Plant Room」及原告人意外發生地點的房間並拍。這項裁決是為了確保就有範圍進行公徹底的檢查。

要點

本案中,法院詳細闡述了在決定是否批准進入、視察及拍攝物業照片時所考慮的因素。人身傷亡訴訟的原告人此後能夠就位於第三方持物業內的意外地點索取資料

然而,在提出此類申請前,原告人須考慮申請是否符合Lo Kwok Kit Sam案所訂明的測試,以及在要求第三方透露前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步驟資料。這無疑需要考慮法律和事實問題,因此有意提出這申請或收到他人要求視察及拍攝意外地點的照片最好徵人身訴訟律師以獲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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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內容涉及十分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案的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請聯絡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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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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