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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專利須知
取得專利的實際好處
哪些發明有資格取得專利
怎樣在超過一個國家取得專利
申請專利的費用是否很昂貴
專利和設計的例子
 
怎樣在超過一個國家取得專利?  

必須在每個國家逐一申請


很可惜,「國際性專利」並不存在。專利保障只在授出專利的國家(或地區)有效,即使中國的專利亦不能保障於香港特區的發明。故此,如閣下於美國、中國及日本出售閣下的產品,閣下須同時向這三個國家申請專利。


爭取優先日期的申請策略


若干國際條約容許發明者推遲在不同國家申請專利,並以首個國家的優先日期提出申請註冊。如根據巴黎公約(大部分工業國均為其中成員),閣下可就閣下的發明於美國提交申請,隨後於一年內在中國另行提交申請,而中國申請的優先日期可追溯至美國提交申請的日期。根據專利合作條約,遞延期最長為30個月。然而,要享有專利合作條約的最長遞延期,閣下須直接或透過閣下身處國家的聯絡辦事處向瑞士日內瓦的世界智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辨事處提出申請,並須遵照若干申請手續提出,而巴黎公約則無此規定。


為何應先考慮在美國申請專利?


在上述例子中,閣下應先在美國申請專利,接著一年可考慮是否於其他國家為閣下的發明申請專利,選擇以美國作為首個申請專利的國家並非武斷的決定。由於美國對專利文件的要求最為嚴格及詳盡,呈交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申請經翻譯後即可用於中國及日本申請,反之則不然,呈交中國的申請經翻譯後卻不一定適用於美國提出專利申請。假使美國專利商標局因此而拒絕申請,閣下可能就此錯失於美國取得專利的權利。


短期專利


假若閣下對自己的新產品缺乏信心,可考慮先在香港申請短期專利。在香港和很多國家,如日本、德國及中國(但非美國),假若一項發明並不涉及複雜技術,則可申請授予短期專利, 又稱「實用新型專利」(utility model patent)或「小型專利」(petty patent)或「發明專利」(innovation patent) 。這些短期專利給予的保障與標準專利所給予保障相若,只是享有專利期間較短(例如短期專利在中國是10年,但標準專利的保障一般則為期20年)。


申請標準專利一般須時3年, 但短期專利通常只需6個月便可完成,是一種簡易的方法去防止別人抄襲自己所發明的產品。如閣下的新產品具市場潛力,但閣下未有於第一時間申請專利,鑑於上述的新穎規定,閣下會永遠喪失閣下的權利。要斷定閣下產品的受歡迎程度往往不容易,很多時產品的商業壽命會由於修改及改良而延長。但如閣下並無就產品申請專利,而閣下的對手卻提出申請,則閣下不僅白白錯失製造及出售原產品的權利,更錯失原產品修改版或改良版的有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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